贵港市教育局文件
贵教发〔2007〕21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关于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
“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含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在全市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贵办发[2007]2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党建 实施方案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
“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贵委会[2007]38号)和《在全市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贵办发[2007]28号)精神,按照市委的部暑,用一年的时间,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集中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学校党组织是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的组织者、实施者;是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推动者;是宣传、组织、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战斗堡垒;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和谐贵港建设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学校党建工作还存在很多与学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和“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发挥,影响到党在学校中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巩固,影响到党员先进性的进一步发挥。为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存在问题,根据市委《在全市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用一年时间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各学校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建设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集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紧紧围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这个中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联系市直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影响教学工作和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贵港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体系、责任体系、组织体制、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理顺和加强,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齐抓共管的领导力量和领导合力进一步加强。
2、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组织纪律,以及思想作风、学风、教风、生活作风等进一步改进,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的质量和管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党员在教学工作中“争先创优”的热情和激情得到充分发挥。
3、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有效,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党的执政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4、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教育观、发展观、政绩观得到进一步体现,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和谐校园、教书育人环境建设的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抓党建促教学、以高质量教学优化党建成效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形成,各项教育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三、集中建设活动的时间、对象和步骤
集中建设活动时间从2007年4月份开始,到2008年4月份基本结束。
集中建设活动的对象是市直学校(含民办)党组织和党员。
集中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阶段。
l、时间安排:从2007年4月份开始,到6月份结束。
2、工作内容和目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各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对加强集中建设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3、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各学校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动员讲话,讲清集中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本校活动安排并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进行动员时,市教育局党委(工委)派人到会进行指导。要适当邀请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人士和非党教职工参加动员大会。动员大会后,要及时组织党员学习市委的部署精神和文件要求,迅速进入状态。
(2)认真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学习内容是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贵港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建设和谐校园的指示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本方案等。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加强对学习的监督检查。党员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0个课时,每名党员要写1—2篇心得体会。
(3)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实效性。采取个人自学、听报告、上党课、专题辅导、重温入党誓词、研讨会、交流会、先进典型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组织党员认真观看《脊梁》、《张思德》等影片,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帮助党员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4)开展大讨论活动。要从本学校、本岗位的实际出发,围绕当前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把学习的收获体现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党性观念和推动教学工作上。
4、各学校于6月25日前将本阶段的活动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重点建设阶段。
l、时间安排:从2007年7月份开始,到2008年1月份结束。
2、工作内容和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影响学校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重点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有利于学校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3、主要工作措施:
(1)改革理顺学校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主要是对学校党建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垂直管理、分类管理”。在市教育局成立教育党委或教育工委,将原属市直属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的党组织由市教育局党委(工委)管理。
(2)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对因管理体制不顺,班子配备不全、班子不团结、党政不协调,届满没有及时换届,组织设置不合理等方面问题造成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强,政治核心作用不明显,党员党性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的党组织进行重点整顿。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采取“独建、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要求党员在3名以上的学校都要建立党组织,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在50名以上的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分布比较分散,管辖的学校较多的学校如乡镇中心校,也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要通过学校业务经费出一点,上级党费出一点,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出一点的办法,建立完善学校党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要求每个学校的基层党组织都做到“五有”,即有一个党员活动室、有一套制度(上墙)、有一个党建专栏(学习园地)、有一套党员学习的党报党刊或资料、有一个党员资料柜。有条件的学校应把多媒体和远程教育设备列入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的内容。
(4)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要将学校党建工作统一列入学校中心工作的目标管理范围量化考虑,各学校都要建立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量化标准,使教学工作与党建工作实现“同目标、同责任、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实行学校党建工作定期部署和汇报制度,一般每年由教育党委(工委)统一总结、研究和部署学校党建工作,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5)完善学校的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制度。从上级教育党委(工委)到学校基层党组织都要制定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公示、预审、责任追究,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要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转化教育,对经教育后不思悔改的坚决予以清除出党。
(6)实施大规模培训教职工党员活动。要制定学校教职工党员集中培训和轮训的规划和计划。要建立党员学习培训基地,要建立一个以上党员培训学习基地,并把党员学习培训列入师资培训的内容范围。集中建设活动中,每名党员都要进行一次以上轮训,培训时间要达到8个课时。
(7)建立关爱、激励党员的长效机制。要对历年来获得各级党内表彰的先进个人进行一次调查登记,对凡是获得各级党内表彰的先进个人都要作为学校教职工“定薪、奖励、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享受与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同等待遇。
4、各学校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本阶段活动的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评比阶段。
l、时间安排:从2008年2月份开始,到2008年4月份结束。
2、工作内容和目标:对学校党建工作集中建设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评比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对集中建设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一次总结,推广好的典型。
3、主要工作措施:
主要任务是对集中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表彰,表彰一批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园丁先锋”,对建设成效较差,党员和教职工反映不满意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承诺,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4、各学校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要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园丁先锋”相关的先进材料以及学校总体党建活动情况报教育局。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配合本校党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要把开展集中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部署活动的开展,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市直教育系统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学校开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集中建设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搞好协调。市教育局党组和各学校党组织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集中建设活动开展的组织指导者,定期研究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根据阶段性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充实完善活动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市直学校(含民办)党组织的集中建设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协调和推进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要注意在指导和检查工作中培养、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做好交流推广工作。要及时把活动情况向党外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外意见,广泛组织学校教职工有序地参与集中建设活动的监督和评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集中建设活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市委的部署精神,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参与集中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的部署和本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开展活动的具体安排、具体要求和具体事项,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使活动的开展富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