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建办发〔2007〕3号
关于报送各市直学校(含民办)
党组织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含民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直学校(含民办)党建工作活动的指导,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的精神,请你们将本校党组织的基本情况于4月2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党建办。报送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党组织机构名称(包括所辖各支部)及领导机构;
二、学校党员花名册(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要分册报送);
三、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四、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五、流动党员花名册;
六、2006年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贵港市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