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建办发〔2007〕2号
关于明确报送信息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含民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及时了解各市直学校(含民办)加强以“争当园丁先锋、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情况,现将报送学校党建方面信息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直学校(含民办)开展学校党建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方案、活动总结、简报、专报等一式三份定期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党建办,专项材料的报送则按具体通知要求来办理。
二、报送书面材料之前,请先通过电子邮箱尽快发送到市教育局学校党建办的邮箱,即djb3916@163.com,再书面上送。联系电话:4573916,传真:4573800。
三、各学校要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各1名,并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个人相关材料(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等)于4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党建办。
贵港市学校党建集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