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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贵港市教育局2004年工作计划》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区基础教育、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方向,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化和学校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主要项目
(一)校长培训项目
1、中小学校长岗位资格培训和后备校级领导干部项目。再次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凡未持证上岗的校长和后备校级领导干部在今年6月底前培训完毕。继续委托广西师院承办第三期中学校长岗位资格培训班。三区小学校长岗位资格培训由市职业学院实施。培训经费由培训单位按规定收取。
2、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项目。组织已取得校长岗位资格证书的校长参加提高培训,培训时间48学时。委托广西师院承办中学校长提高培训班3期,320人。三区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由市职业学院承办,共210人。
3、高中校长区外跟班培训项目。在全市高中中选派30名校长(副校长)到先进地区高中跟班学习半年,拓宽校长视野,调整办学思路,提高管理水平。此项目由市继教办组织实施。
4、学校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项目。结合安全月活动,举办全市学校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学校安全工作法规政策和要求,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和质量。此项目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实施。
(二)教师培训项目
5、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今年7、8月,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学科培训,其中初中课程改革骨干教师培训2000人,由市教研室承担;小学课程改革骨干教师培训(三区)300人,由市继教中心承担。
6、地方教材师资培训项目。为了配合地方教材的推广使用,为地方教材推广使用提供师资保证,今年秋季期开学前,举办全市地方教材师资培训班。其中小学地方教材师资培训1200人,由市继教中心承担。中学地方教材师资培训900人,由市教研室承担。
7、B类教师培训项目。从今年开始,启动第二期B类教师培训项目。在全市遴选200名培养对象(中学100名,小学100名)参加为期2年的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教学论坛、教学研讨、案例教学、基本功训练等形式培训,使之成为市级教学骨干教师。此项目分别由市教研室、市继教中心实施。
8、学科带头人培训项目。委托广西师院或广西师大对我市50名学科带头人进行培训,时间1个月,使之成为我市中小学学科教学、教研的骨干力量。
9、高中英语教师培训项目。以全面提高英语教师听、说能力和课堂教学技能为重点,采取委培、送培形式培训一批英语骨干教师。委托南宁AV英语培训学校举办高中英语教师培训班一期40人;选派20名高中英语教师到加拿大脱产进修1—3个月。
10、现代教育技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举办现代教育技术骨干教师培训班,更好地发挥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作用,培训人数300名。培训费由培训单位按市物价局规定收取。此项目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
11、中考改革培训项目。组织全市初中校长、教务主任学习中考改革方案,学习教学管理理论。此项目由市教研室实施。
12、新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对2004届大专、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缩短新教师适应期。此项目由市职业学院承担。
(三)选拔与竞赛项目
13、骨干教师评选项目。在县市区评定推荐基础上,通过审核个人材料、现场上课评比等形式,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50名,教坛新秀20名,骨干教师200名(中学和小学各占一半比例),师德标兵20名(评选条件和办法另行制定),构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结构框架。
13、评选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项目。由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全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50个。
14、全市教师说课比赛项目。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师说课比赛。在县市区选拔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全市教师说课比赛。小学部分由市继教中心负责实施,中学部分由市教研室负责实施。
15、教师课件制作比赛项目。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课件制作比赛。此项目由市装备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经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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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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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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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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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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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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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食宿、资料、场租、讲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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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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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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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骨干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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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课费、场地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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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2000人,9万元,小学300人,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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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室9万元,继教中心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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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方教材师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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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食宿、资料、讲课、场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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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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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室、继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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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B类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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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食宿补助、资料、讲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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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00人,10万元;中学100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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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继教中心、市教研室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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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骨干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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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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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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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室、继教中心各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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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第二批B类教师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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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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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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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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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说课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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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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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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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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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课件制作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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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场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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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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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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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市直高中英语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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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课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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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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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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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高中校长区外跟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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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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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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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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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中学校长提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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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院校培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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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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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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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学科带头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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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食宿补助、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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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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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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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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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临时聘请专家讲课、交通、场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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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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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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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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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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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本方案经市教育局党组批准后执行。
2、加强培训质量监控。承办培训单位在启动培训前必须将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继教办审核,经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启动培训。
3、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监控。属经费补助项目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实施培训方案后,将培训补助经费拨入培训单位。每个项目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要将培训补助经费开支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继教办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建财务科。
4、没有培训经费补助的培训项目,由各培训单位本着成本分担的原则,按政策规定向培训单位(学员)适当收取。
5、坚持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依法依规按政策收取、管理和使用培训经费,努力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贵港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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