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厂场、民办学校: 近来,我市部分初中、高完中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尚有部分校长(含副校长)未经岗位资格培训。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学校长任职资格规定,我局拟委托有关院校对未取得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岗位证书的初中、高完中的正、副校长进行培训。请核实未取得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岗位证书的校长名单,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培训中心,以便委托有关院校办班培训。 联系电话:贵港市教育培训中心 4573832 传真:4573866 联系人:姜老师 杨老师 电子邮箱:ggpxzx216@163.com 地址: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216室
附件:未取得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岗位证书名单上报表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