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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各市直学校(含民办):
学校教育是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教基厅〔2003〕3号)精神,确保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预防艾滋病教育师资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县市区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校医或健康教育的教师1名。
2、市直学校(含民办)校医、健康教育的教师各1名。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06年12月5日下午2:30—5:00及6日全天。报到时间:2006年12月5日上午9:00—13:00。
2、报到及培训地点:贵港市星光大饭店(贵港市中山中路市农业局大院内)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内容:专门就艾滋病流行现状、艾滋病的特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预防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措施以及针对学生特点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等问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2、形式:课堂讲授、观看录像、教法训练
四、培训目标
(一)通过知识培训,让受训者较为全面地掌握艾滋病及其预防知识,自觉形成艾滋病预防能力,为从事中小学艾滋病教育奠定理论与知识基础。 (二)通过教学法培训,为从事中小学艾滋病教育提供方法训练,让受训者掌握在中小学开展艾滋病教育教学的适宜方法。
五、培训经费 1、学员的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统一由市教育局负担。 2、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六、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校医、教师应负责对所在学校在校学生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每学期至少一次。
2、各中学注意加强宣传,校园宣传栏每学期至少出版一期预防艾滋病知识专栏。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宾 艳 杨燕萍,联系电话:4573832 4573848。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