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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凝聚共识呵护花蕾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 《中国教育报》 (2005-12-14)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不容回避、让人心焦的事实——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严重,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如何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降低和预防已是刻不容缓。

 

  “打击不如矫正,矫正不如预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

  来自全国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有四大类型的未成年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分别是:在校的问题生,留守儿童,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流浪少年(社会闲散的未成年人)。

  在校问题生是违法犯罪的高风险人群,预防在校生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在14岁男生张某的心中,可能会永远地留着一个忏悔的角落。他对学习没有信心,加上老师总是批评他,于是,他被歧视,被忽略,被边缘化,成绩越来越差,行为也越来越失范,由此也形成了孤僻、暴戾的个性,他经常伙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抢劫校内学生的钱财,并用酒瓶、刀子等物伤害同学,手段残忍程度令人震惊。

  简评:对待有问题的孩子,有时候并不是要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是让他们学会冷静地看待、理性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些孩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遇事非常容易冲动,不加考虑、不计后果。这些问题的确是这些孩子的行事特征,学校和家庭应该教会他们如何选择和判断。

对策:重视生活技能培训

  (英国救助儿童基金会)对“问题生”的帮助上,除了帮助其提高学习能力,规范其行为习惯外,更应该帮助他们建立适应社会的生活技能,这里所指的生活技能被更多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业内人士认可为适应社会生活方面的能力,主要是指孩子在处理社会生活中各种冲突矛盾时,能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如与人相处能力,敢于面对挫折的能力,善于倾诉的能力,等等。

  此外,还应该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是非标准,一些诸如仁爱、怜悯、同情、互助、乐观向上的精神应该教给孩子们。同时,独立的、更加让孩子信任的心理咨询工作制度需要建立。还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成立“抵制不良行为”的行动小组,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重点帮教 严格管控

  (江苏省南通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是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排查校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分类登记和教育管理。按照保密要求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实行跟踪指导、重点帮教、严格管控等手段,防止其重新犯罪。

  推行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让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干部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承担法制教育和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职责。

  同时,从教育转化、咨询服务、援助发展、司法保护等各个环节支持学校建设,主动为学校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比如清除校园周围的不良网吧,不合法的录像厅等有危害性的场所。打击校外青少年在校园周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行“校园110建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值班民警,在学校传达室设立报警求助点,依托保安和民警定时定点到校服务,确保校门口保安在岗率和校园周边见警率达到100%。

  此外,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管控帮教体系,学生工作部门干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层层签订管控帮教责任书,明确每个管控对象的帮教责任和矫正目标。通过电话反馈、走访交流、协同管理等方式,一起做好违法犯罪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

  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在缺乏亲情关爱和监护的情况下,成为社会不良分子。

  重庆东部某区一名15岁的初中生,原来成绩很好,父母外出打工,后来又离婚,长期随爷爷奶奶生活,他经常旷课、看录像,成绩严重下滑,甚至产生了厌世情绪,认为自己是多余的人从而作出偏激的举动。公安部在最近的关于未成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显示了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

  简评: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家庭关爱和必要的、及时的家庭教育,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交友没有选择性,喜欢成群结伙、打架斗殴。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的教育应使留守儿童在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追求健康、追求美好、追求进步。

对策:警民联系 托管一体

  (江西省于都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打造三个平台,关爱“留守儿童”。一是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对音像、出版物的经营和网吧的监管,优化“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发放警民联系卡,方便学生报警求助。设立“少年法庭”,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学校普遍建起了“心灵驿站”、“心海导航室”、“心理健康网站”。同时,在“留守儿童”、家长、教师、代管人之间开展“亲情书信”征文活动。在继续办好家长学校的同时,开设“爷爷奶奶家教培训班”、“临时托管亲属培训班”、“寄宿房东及保育员培训班”。三是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通过创办学校寄宿制托管中心,鼓励退休教师参与“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管理工作,成为留守儿童的代管家长。

  社会闲散的未成年人,尤其是流浪儿童,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4岁不到的小亮和小伟,结伴流浪到宁夏,在一个成人组织的犯罪团伙的教唆下,流窜在街头和商场,进行扒窃。他们行窃的目标主要是人们的提包和一些财物。在他们周围,还有着三十多名9岁至12岁的少年也在成人犯罪团伙的操纵下,进行着违法犯罪的活动。

  简评: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流浪儿童失去了家庭和父母的关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心灵的创伤和流浪的经历使他们对家庭、周围环境和整个社会产生了怀疑,甚至产生极强的对立情绪。对他们不仅仅要提供衣、食、住、医等物质方面的援助,更重要的是要针对其群体特征,结合其生理、心理需求,及时地给予保护和教育。

对策:专业保护 促使回归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推出“分类管理”的救助保护模式,开展集中的儿童保护教育,并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服务技巧,通过“四导”,即在“思想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行为上督导”,以促进流浪儿童行为转化和社会回归。

  课堂教学是我们对流浪儿童教育的一个主阵地。我们配备了专业教师,并自创了“板块教学法”进行教学。任课教师根据流浪儿童这一受教主体的特殊性,将每节课的内容设计为相对固定的若干个板块,如“个性舞台”、“智力冲浪”,旨在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闻播报”则是撷取儿童能理解并感兴趣的,关于安全、心理、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新闻报道,边读边讨论,增强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主题教育”则是精选能体现人生哲理、人间真情的文章,与流浪儿童一起阅读、欣赏,并让孩子们与文章中的角色进行互换,从而引导他们如何面对困难、挫折、不幸,如何认识社会、家庭和个人。

  问题家庭的孩子,很容易形成叛逆的个性,恶劣的家庭环境导致孩子违法犯罪。

  山东省济宁市的马某在8岁时,母亲随他人私奔而无音信,其父性情暴躁,时常酗酒后打骂儿子,使其厌倦了家庭生活。15岁时流浪到烟台,后来逐渐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现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刑13年。

  简评:有些未成年人的父母本身就是违法犯罪分子或是道德行为有问题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通过提高父母的道德和教育来达到对其子女的有效管教。另外,对一些没有成年人看护的流动人口子女,他们也很难得到来自家庭成员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如此,就应当考虑社会其他组织部分替代这些家庭的教育功能。比如社区志愿者的重点帮助。

对策:社区援助 关爱无界

  (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对家庭来说,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能力是关键。利用社区条件成立家长学校、家长俱乐部,并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题培训,如针对未成年人学习障碍的解决天性学习,针对特殊儿童的聋哑儿童家长俱乐部,这些都是提高家长教育能力的好办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昆明市盘龙区就动员社区中家教有方的父母直接帮助个别不善于家教、不能正确家教的父母和孩子,让两个家庭在生活和学习上建立紧密联系,以提高落后孩子生活、学习能力,并接受到良好习惯的影响。此外,还对社区内退休的、空闲的、有好的教育子女经验的人员,进行志愿工作的引导和培训,以让他们对社区中教育子女有困难的家庭给予经常性的帮助和疏通,这些,都获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另外,成立针对未成年人及家长活动的社区儿童中心,在这个中心,社区志愿者对弱势儿童进行相关的辅导,包括学校课业的辅导,对孩子思想问题、心理问题的辅导,对问题孩子的监督矫正。同时也对家长、老师等开展活动,对一些青少年工作志愿服务者进行培训。

【专家观点】应限制暴力文化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皮艺军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台了一个文件,规定“涉案剧不得在黄金时间播出”。较早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出了暴力片应该分级的观点。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引起关注,而不是仅从感性的角度,国外对影视剧有分级制,我们也应该分级,应该考虑到青少年对暴力文化的接受能力,如果不禁暴力的话,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很大的。

  以往我们限制文化产品有一个特点,就是“只禁色情,不禁暴力”。其实,真正对人类社会产生不可挽回影响的是暴力,而不是色情。已有的科学实验证明,青少年是暴力易感染人群,比如父母在家打孩子,其孩子出去打其他孩子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我们现在出台了禁止涉案片、警匪片的有关规定,这是一个良好的预防意识,但其中有一个不完全准确的价值判断,以为警匪片就是暴力片。其实孩子可以从战争片、武打片、动画片等许多片中看到暴力和血腥的镜头,而我们也不能认为所谓“正义的暴力”就不会有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应该用更成熟、更科学的态度来制定措施。在我们的教育中,应该把“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情感与爱”的主题放在孩子必修课中很重要的位置上去。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社会要长期、深入地关注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建设问题,这不是短期行为能解决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投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玫瑾

  若请相关部门考虑“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财政预算”的话,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话题,因为,这种预防似乎无法测算。然而,当我们认真审视“社会将为一名已经犯罪的少年付出的代价”这一问题时,人们应该能够算出这二者的轻重。

  英国曾做调查与计算:每当一名少年犯罪被判刑,社会就必须为他在每一年内付出2500英磅。中国目前尚没有见过相关的整体调查与计算,但从一个马加爵案件就可以看出:我们为抓马加爵付出的悬赏费、印刷通缉令的费用,为侦查、追踪等而付的交通费、加班费,审判马加爵启动的司法活动费,还有看押监管费以及云南大学给受害人的安抚费等,仅涉及一人的案件就花费上百万元。尽管马加爵案件是较为特殊的案件,但是,任何一名少年犯在被判有期徒刑前后,社会不仅必须为其启动侦查、起诉、判决等活动付费,还必须为其付出监狱建设、管教人员工资、矫正性教育、卫生等费用。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计算:如果以同等的资金、同样的财力对异常家庭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救助;帮助那些家庭有缺陷或经济极度贫困的少年不流落街头、不辍学,让所有适龄学生接受基本的教育;开办特殊学校对异常少年及早进行社会干预,进行强制性收留和教育;资助那些志愿从事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退休或下岗人员,替代忙于生计的父母去关爱那些情感失落的少年等……结果又将如何呢?将主动的预防投资与被动的司法活动进行一下权衡,孰轻孰重?

  总之,预防犯罪比打击犯罪更有价值。然而,这种预防性投资需要社会的一种远见与牺牲,同时也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保证或实现。

可借鉴的“家族议会”制度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席小华

  “家族议会”是一种针对犯罪少年的家庭教育模式,是指少年犯罪后,由少年父母为核心的家族成员对孩子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以帮助孩子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引导孩子回归社会的教育过程。“家族议会”教育模式目前盛行于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

  在家庭议会制度中,一般由社区工作者和族长来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参加者有警察、受害人,犯罪孩子的父母、孩子的律师、以及孩子的其他亲属和老师等,同时受害者一方也可以邀请家族内的亲属参加。

  在议会开始前,首先由警察向双方说明孩子犯罪行为性质是什么,造成了什么损失,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在议会开始以后,首先要给受害者安排一个表达内心感受的机会,使他们有机会更深刻地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是什么,以促使其产生深深的自责。

  在受害者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和要求过后,犯罪的孩子及他的家族对犯罪人进行教育,并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过程应该说是家族议会最关键也是最艰难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犯罪孩子、他的父母及其他家族成员要商量如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教育孩子承担起由于自己的过错应该承担的对他人的责任。

  成人们会让犯罪的孩子依靠自己的行为来补偿受害者,而不是他的父母来承担这个责任。如孩子在社区参加有偿服务、利用休息日打工赚钱给予对方赔偿等等,另外孩子还可以参加到社会中已有的矫正犯罪少年的项目中去接受教育。当犯罪家族一方的计划得到社区、被害者等各方的认可之后,最后由召集人把计划的内容写下来,并告诉孩子如果由于他的原因计划未能执行,他就会被送上法庭,至此家族议会宣告结束。

【措施】预警机制助学校完善法制教育体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北京四中法制校长 于富建

  为了进一步促进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我院于今年提出了建立犯罪预警机制的设想。建立该机制的初衷在于,希望能将检察机关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带进校园,帮助学校完善法制教育体系,以减少、乃至杜绝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继续发生。我们拟采取《检察建议——发案预警通知书》的方式,通过行使检察职权,向相关单位及学校示警。

  根据学校在校生涉嫌犯罪的发案情况,设定三个不同等级的预警机制:

  1.对于在一个年度内,发案一起以上或同一案件中涉案人数达两人以上的学校,我院将启动一级预警机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教委、区综治办及涉案学校的法制校长,并将案件涉及到的犯罪原因及相应的建议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函告学校。

  2.对于在一个年度内,发案两起以上或同一案件中涉案人数达三人以上的学校,或在接到我院发出的一级《发案预警通知书》后再次发案的学校,我院将启动二级预警机制,除采取一级预警机制措施外,还将就学校的德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并督促其加强法制教育。

  3.对我院发出二级《发案预警通知书》后,在同一年度内再度发案的学校,我院将启动三级预警机制,除采取一、二级预警机制措施外,必要时,法制校长将进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咨询等工作。

  同时,我院每四个月召开一次本院的法制校长工作会,针对我区在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发案罪名、发案原因、犯罪趋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全面分析,为法制校长的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提供第一手信息。

  目前,由我院提出的该项制度已被提升为西城区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区综治办、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在内的多个机关联合参与的一种预防未成年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声音】齐抓共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唐俊杰

  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曲菘

  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是一般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民族道德风尚的重要体现。因此,应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大力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预防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不良社会因素。

  各级政法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毒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那些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地把“黄”、“赌”、“毒”等有害产品抛售给青少年的不法之徒,对唆使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以及其他残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强奸、流氓等犯罪活动,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同时,还要积极建立少年审判特邀陪审员工作制度,聘请那些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老干部、老教师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参加,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

  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群众团体和关工委等社会团体以及社区、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政法系统加大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和健全各级社会化帮教机构,形成社区、家庭、学校、政法部门互相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帮教网络。

  加强青少年校外场所建设和管理,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地方上必须制定建设规划,明确资金来源,制定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和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资金的优惠政策,以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应协调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文化活动阵地向青少年开放,确保青少年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行动】寓教于改发挥法制教育职能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 刘学武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有效模式,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与教育的职能。

  成立“星光青少年法制与安全教育基地”。通过将在押未成年罪犯的案例和案情编成法制宣传与教育节目的形式,对初、高中在校生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这些由未成年犯演出的话剧、舞蹈、小品、歌曲,让来所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受到强烈的震撼,充分发挥了未成年犯管教所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到社会上进行法制宣传。我所经常选派有丰富管教经验和法律知识的干警到学校做法制宣传讲座,安排罪犯进行现身说法、法制演出,教育在校青少年要懂法守法,珍惜宝贵的自由和美好的生活,如我所的未成年犯在中国儿童中心为近千名青少年表演的情景剧《一只新书包》,该剧将发生在未成年犯身上的真实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及宣传效果。

  与电视台、报刊合作制作节目、开辟专栏。

  我们与北京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法制进行时”合作开设了“现场说法”栏目,利用发生在未成年犯身上的真实案例,制作青少年法制与道德教育节目,既教育未成年犯自己,也给社会上的青少年以警示。与“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等报刊合作,针对社会上青少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良倾向,开辟了“法制园地”等法制教育专栏。

社工服务制 三类措施齐监管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社区青少年”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

  针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不同特点,我们引进社工服务机制,制定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服务对象分为红、蓝、绿三类:红色服务对象是指有“轻微罪错”、“严重不良行为”或比较明显的心理障碍和疾病的社区青少年;蓝色服务对象是指有“不良行为”、12个月以上持续失学、失业或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的社区青少年;绿色服务对象是指除上述两类外的社区青少年。同时,遵循社会工作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践中创造了“青年领袖工作法”、“多元沟通法”等个性化、专业化的工作方法,并推出了“阳光绿舟工作室”、“娄奇川网络脱瘾五步法”等诸多有特色的工作项目,改变了一批社区青少年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

  积极借助上海市民(青少年)信息服务平台和“12355维权热线”,为社区青少年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心理健康、法律咨询、就业信息和家庭教育等服务。

  为有针对性地提高社工专业水平,以社会化招标方式,确定与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共同开办“青少年事务社工骨干培训班”,50名社工骨干和21名区(县)社工站负责人将在三年时间里进行17门课程的学习。

  同时,指导上海市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了由17位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和法学等方面的知名中青年专家组成的“社会工作专家督导委员会”,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和培养社工督导提供专业支持。

  《中国教育报》2005年12月14日第3版 
 

教育动态录入:zhaoqiu    责任编辑:zhao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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