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西部地区的农村孩子来说,今年的新学期与往年不同,最让他们高兴的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再也不用缴纳学杂费了。
这一惠及上亿农民子女的新政策,给农村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希望。中央出台的关于农村教育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化解了农村教育多年的难题。政府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农村学校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凝聚着中央领导同志的殷殷重教之情,表明了新一届政府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坚定决心。
新机制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为什么要实施这样的新机制,其新在何处?
农村教育:关系小康建设的重中之重
农村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大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有近1.5亿人。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理解,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和难点都在农村。农村教育影响广泛,关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农村税费改革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农民负担,农村教师工资一部分来源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于向学生收取的杂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主要来源于农民的集资和投工投料。这个体制为我国在上世纪末实现的“两基”宏伟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投入巨资,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西部‘两基’攻坚计划”、推进现代远程教育、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善了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但是,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农村教育依然是我国教育事业中最薄弱的环节,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经费投入不足。
公用经费是学校赖以维持运转的必不可少的费用。2003年,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中,公用经费仅占3.3%。在一些贫困地区,这笔资金却很难到位,有30%的贫困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0。不仅如此,城乡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差别也很大。200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城市小学生均95元,农村只有28元,相差3.39倍;城市初中生均146元,农村为45元,相差3.24倍。农村初中和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预算内设备购置经费只相当于城市的1/4左右。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集资项目取消了,虽然中央和省级政府逐年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来缓解这些问题,但农村学校运转仍然还有很多难题无法靠自身的力量去化解。学校不能停办,没有办法,只好通过向学生收取杂费来勉强维系运转。而这样做又从另一个方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虽然《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地方政府,但因为缺乏科学的经费分担机制,使得县级以上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财政投入总量不足,难以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而所有这些,又拉大了城乡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广大农民希望通过教育来改变子女命运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他们对农村教育寄予厚望。
农村义务教育在发展中举步维艰,既要消化过去快速发展所积累下来的大量矛盾,又要承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尖锐问题和压力。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理顺机制入手,建立起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中央决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牵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农村教育工作,亲自推动一些关键措施的落实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教育工作,将农村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今后每年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出了重大决策,要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
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6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委员陈至立也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
2005年12月23日,这是我国农村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就在这天,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农村教育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表明了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的坚定决心。
第二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第四天,国务院召开工作会议,紧急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认真实施,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提供保障: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除杂费后,中央和地方补助公用经费。
——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这项重大决策为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在今后5年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
新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新机制的实施,是新一届政府在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的新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谈到新机制的意义时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公共财政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必将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与以往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相比,新机制新在:
——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规范了投入机制,提出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比例。在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是8∶2,中部地区是6∶4。其中,中央拿了大头,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从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入手,抓住了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的关键,也使得长期以来各级政府责任不清的问题得以解决。
新机制特别强调了“省统筹”,由省一级将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应承担的资金一起落实到县,不再层层分解。
——使城乡子女受教育机会趋向公平,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免除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这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仅此一项每年就达150亿元(小学生生均140元、初中生均180元)。免除了农民子女的学杂费,就等于减轻了农民的150亿元负担。
——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将大幅提高,多年困扰农村教育的难题得以破解。5年之后,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300元,初中达到500元,是现在的两倍多。一些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将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学校校舍安全得以保障。过去的危改措施是临时性和应急性的,新机制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有了长期的、固定的、经常性的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将大幅增长。5年内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2182亿元(不含教师工资),“千亿工程”,这在中国农村教育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新机制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除课本、作业本费以及寄宿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再收取和代收其他费用,同时加大了监督处罚力度。
——新机制的另一个变化是“预算单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部足额纳入预算,学校要编制预算,然后报教育部门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大批准实施。转移支付资金也在政府预算中单独列项、下达。
新机遇:办好让农民满意的教育
新机制出台离春季开学为时不远,为了加快工作进程,国务院成立了以陈至立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紧急部署,落实资金。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财政有条件更多地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保障农村教育的发展,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紧急行动起来,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在春季开学前将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农村教育。
财政部和教育部密切配合,在2006年1月10日之前,将36.9亿资金紧急下拨到相关省区。同时,直接对县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相关省区制订了实施方案,开通了经费直达学校的通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本级财政承担了4亿元分担资金,并落实到校。同时制订了回流学生应对预案。
四川、内蒙古、新疆等地也紧急行动起来,全面推进新机制的实施。
其时,正值春节,很多工作人员顾不得休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开学前夕,财政部、教育部又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实施新机制的16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督查。由于上下齐心协力,开学前,新机制的实施方案基本上都落到了实处。
农民的孩子上学不用缴纳学杂费了!这个消息迅速传到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传到了偏远山区,人民群众欢欣鼓舞,农村师生击鼓相庆。
广西凌云县逻楼小学壮族校长李大芳激动地对记者说,孩子们上学不缴纳杂费了,学校运转有经费了,校舍维修有保障了,老师工资足额发放了,困扰农村学校多少年的难题今朝都一一解决了,我们一定要珍惜这难得的机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新机制凝聚着中央领导的殷殷重教之情,凝聚着农民和孩子的希望。
有了新机制的保障,我国的农村义务教育将走向持续健康的发展道路。
教育兴,农村兴;农村兴,国运盛。
新闻现场 班主任走村串户传消息 本报记者 赵小雅
在2月25日开学的前夕,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赛乌素镇中学的郝当高老师却走村串户地忙开了。作为班主任,他要把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消息传到班上每一个学生的家里,并把免费宣传卡发到学生手中。
兴和县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而赛乌素镇是该县相对偏远的镇,这里的农民生活相对贫困,学校的办学经费也是捉襟见肘。国家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策的消息对这里的校长、教师以及学生和家长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
2月17日,该校的张宏校长刚参加完全县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会议,回到学校就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会议,传达了这个消息。为了保证2月25日学生能够没有负担地来学校报到,学校决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把这个消息在开学前就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家长和学生心里有底,保证开学时不会有学生因为学杂费交不齐而不来上学。
郝老师所在的初二(9)班共有50名学生,他骑着摩托车走遍了班里学生所在的每一个村。“家长们都很高兴,开学时学生只要交规定的作业本费和数目不多的住宿费及伙食费就可以了。”说起这项政策带来的直接感受,郝老师不假思索地说:“这回我们做班主任的再也不用向学生催交学杂费了,做辍学学生的工作也好做了。”尽管走村串户很辛苦,说起这件事,郝老师仍然掩不住内心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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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各省、市、区资金分担是如何确定的?
答: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6年起在西部地区(含三个自治州)和中部5个试点县实施。主要内容为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巩固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的分担办法是:西部地区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中部试点县按照中央和地方6∶4的比例分担,校舍维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5∶5的比例分担。
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各省在落实地方分担资金时也都根据省内各地的财力状况确定了不同的分担比例。资金分担确定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分担。如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恩施州)、安徽省(两个试点县)等几个省(区)和州县。
二是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除财力状况比较好的地(市)自行全部或部分分担外,其他地(市)全部由省财政分担。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3个市全部由市级财政分担,其他盟(市)则由自治区级财政全部承担;重庆市18个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区(县)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市级财政分担,其余区县(自治县、市)由市级财政和各区(县、市)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8个贫困县由市级财政和区县(市)财政按2∶1的比例分担,其他区县(市)由市级财政和区县(市)级财政按1∶2的比例分担。四川省成都市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成都市级财政承担;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攀枝花、德阳、绵阳、宜宾4市按省、市8∶2的比例分担(以上5市中的少数民族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市(州)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三州和民族待遇县由省财政全部承担,攀枝花、德阳、绵阳、宜宾4市按省、市5∶5比例分担,其他市(州)按省、市8∶2的比例分担。
三是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由省财政与地市财政共同分担。如,吉林省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省级财政分担12%,地市级财政分担8%;云南省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一项,除昆明市、玉溪市分担20%、红河州分担10%、曲靖市分担6%以外,其他地区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湖南省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一项总体原则是省、市、县按8∶1∶1的比例分担,个别市、县分担比例有所不同。贵州省免学杂费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县级承担。陕西省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由省级财政分担,市县财政自行确定另外的25%部分的分担比例;新疆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均由省级财政承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5%由省财政负担,5%由市县分担。
由此看来,新机制的经费分担,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是中央“拿大头”,在省内各级政府之间,特别是西部地区,是省级“拿大头”。(赵小雅)
基层经验 为了每一个学童因改革而受益
——四川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王友文
“我们这个学期的经费一开学就全部到位了,你看,一共是511200元”。四川泸州龙马潭区石洞中心校校长邓俭崇举着刚刚收到的支票,满脸高兴。他告诉记者,新机制的实施使经费拨付总数有保障,来得又非常及时。新学期,巴蜀大地处处可以感受到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给基层学校带来的阵阵暖意。
科学设定承担水平 确保资金落实
“除了中央投入之外,所有新机制改革新增资金都是我们市自行解决的”。成都市教育局局长杨伟介绍。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四川为了确保各地经费落实到位,根据各市州的财力状况,明确了经费分级承担原则。在操作中,四川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省级承担占大头的原则,在本省应当承担的11亿多元中,省财政承担了7亿元,占到了6成以上。二是明确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除了成都改革经费自行解决以外,攀枝花等四个市则本级财政多承担一点,其余市的本级财政少承担一点。同时,省级财政对三州、内地少数民族县和少数民族待遇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承担。针对县级基本支出保障水平偏低的情况,该省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各地能够足额安排教职工工资、地方津补贴和应由财政承担的福利性、社会性支出。
科学的分担机制充分调动了各地执行政策的积极性。在泸州,江阳区通睢镇中心小学校校长曾灵说,作为基层学校校长他有这样一个感触:以前的改革往往是政策先到位经费后到位,而这次经费先到位让他的工作很好开展。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农村教育长期实行人民教育人民办、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一直处于粗放型的初级水平,学校财务管理观念淡薄、管理制度不全、管理能力较低。加强经费管理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四川在培训上下了大功夫。
截至2月23日,泸州市江阳区针对学校财务人员的集中培训已经进行了两次,再加上对重点人员的个别指导,目前全区各校有关人员都较好地掌握了新机制实施的政策底线。针对这次改革变化大、实施准备时间短的情况,四川在春节前就紧急启动了各级各类培训,确保上至管理人员下至基层操作人员明晓资金管理制度,从而保证改革资金的运行安全、到位。
为保证改革资金专款专用,泸县专门成立“泸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中心”。成都市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求各区级政府要把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和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该省计划下一步继续在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各地学校经费预算编制能力,建立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资金的使用安排,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抓住改革机遇 治理教育乱收费
在基层学校,“三不准”已经成为校长们必须时时敬畏的高压线。这三条高压线包括:一是除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以外,不准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是不准再向学生统一收费购买教辅材料、校服和学具等的费用;三是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乱收费。
对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新机制改革的关系,副省长柯尊平有着清醒的认识,新机制的实施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彻底解决困扰农村教育多年的教育乱收费问题。
四川在这次改革当中,不仅取消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而且下决心明令取消了所有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压减了地方教材品种。同时该省还明确表示,一旦发现有乱收费行为的地方和学校,示范校摘牌,校长就地免职,违规人员解聘,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乱收费能否得到坚决制止,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志之一。我们要求凡纳入新机制实施范围的学校,必须坚决做到。”柯尊平强调。
记者感言 “这真是爱民工程”
汽车在四川南部的乡间奔驰,“从本学期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学杂费,农民得实惠”……这样的横幅不断迎面而来。走在当地的小镇上,能感受到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实施给农村带来的热烈气氛。
在学校门口、在农户家中,记者经常可以听到家长们的感谢话。在泸州,一位家长说最近他经常和邻居们唠叨这事,说来算去还是我们家长最得实惠,“一个孩子一学期少交一两百,我的负担的确减轻了许多,这是国家在帮我们省钱。”
贫困家庭读书郎,今朝快乐去学堂,在川江河畔、在三峡腹地、在西部农村的田野村头,千千万万的家长们正在享受这份惊喜。
他们真诚地希望农村学校能够发展得更好,孩子更加茁壮地成长。(本报记者 王友文)
链接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主体由乡村转到县级,经费来源主渠道由农民转到财政。
2003年,国务院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1326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793亿元,年递增20%,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重76.6%,比1999年提高18.8个百分点。
《中国教育报》2006年3月7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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