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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教育系统200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作者:ggjy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2003-3-15  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广西中小学校200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2000]250号)和贵港市《关于二00二年度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贵职改[20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市教育系统200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推荐、评审等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的规范和对象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幼儿园教师职务试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
2、没有合格学历的教师,不得申报、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具备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条件除外)。
3、2001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推荐、评审、晋升的基本条件
1、高中教师
    (1)获得大学本科毕业的大学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5年以上,成绩显著者,可申报、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最低送评分数80分)。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资格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以上),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资格4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最低送评分数70分)。
2、初中教师
(1)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的,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专业毕业的,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5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最低送评分数80分)。
(2)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专科毕业,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资格4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最低送评分数70分)。
(3)获得大学专科毕业(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专科毕业,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中学三级教师职务资格2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中学二级教师职务资格。
3、小学(幼儿园)教师
    (1)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先参加工作后了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5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最送送评分数80分)。
(2)获得中师毕业以上学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师毕业以上学历的,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大学本科需2年以上;专科毕业需3年以上,中师毕业需4年以上)并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资格4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最低送评分数70分)。
(3)获得中师毕业学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师毕业;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并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资格4年以上或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毕业,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资格2年以上,成绩显著,可申报、推荐、评审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资格。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申报、推荐、评审、晋升的基本条件,按桂教职改[2002]249号文件规定执行。
5、按照教师资格制度的要求,在中小学、中专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中小学(中专)教师资格条件,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后才能申报、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
6、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第一,在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城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二,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B、C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三,在县城以上城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者,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符合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的须经地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7、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其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高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同时从事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已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出版或取得较好的教育科研成果,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
三、关于考核推荐
    为了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学校或单位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教师的工作特点、任务定额和任务要求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实绩的考核。在考核中要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在教育教学方面要注意考察教师在落实"两全"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对现代教育思想、观念、方法、手段的掌握情况,注重考察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教法研究、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情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原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
2、教师必须自觉地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每年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才能晋升教师职务资格。
3、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要成立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审议、推荐,对他们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者进行答辩,并按要求填写好"对申报人材料的审议鉴别和答辩情况表"。
4、学校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申报对象的资历可计算到2002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量和业绩可算到2002年7月31日,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栏要填写近五年(高级5年,中级4年)完成的工作量,并算出总教学时数和年均教学时数,其工作业绩、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情况,也要分别填写在评审表中的"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和"年度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等相关栏目上,学校教导处、办公室等部门要对申报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5、学校或单位在审议推荐之前,必须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的方式:一是通过内部张榜公布申报人员性名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二是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公开展示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为5-15天,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用书面材料向公示单位反应。凡发现主体申报材料中,如各类证书、论文等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成果的,该申报者2年内(含当年)不允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圾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经公示后的材料,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公示材料的复印件亦要清上意见及加盖公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能推荐评审。
6、中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继续教育。具有研究生班毕业以上学历或参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的教师,给予优先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从2002年开始,35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高级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取得教育硕士学士(含相关专业硕士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为了提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含量,确保评审质量,必须提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标准。一是拉开大专学历与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申报副高级、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年限。从2003年起,大专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方可申报副高级(即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是各系列要制定量化评审条件,提高评审标准。
7、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县城以上城市(镇)中小学教师,到过基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含到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优先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和聘任教师职务。县城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没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原则上不能聘任高级教师职务。
四、关于教学科研成果鉴定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的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由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统一安排两位专家进行鉴定。申报人员必须在上述材料中选定一篇人秋提供给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并写上"代表作"字样,同时在"著作、论文登记表"(评审表七)中注明,以便安排专家鉴定。
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课件等,经专家评审后(要有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或证明),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网站的相关栏目发表的,等同于在省级公开的专业期刊发表。
五、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及装订
(一)报送材料的时间:中学高级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为10月20日至10月28日。
(二)材料要求及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表,填写内容可以打印,不能复印)。
2、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现任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和外语免试审批表)复印件: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份(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视要求定)。申报中学的按顺序分别粘贴在每份评审表的封面和第1页之间;申报中级的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荣誉证书(业务先进方面)复印件1份。
4、任职以来所取得各种论文评比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任职现以来或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等各1份(复印件)。(如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可交原件,交复印件的,要同时复印封面、封底和目录;在学术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宣读、交流的要附有关证明材料);全部按顺序装订成册,如申报中学高级的,其代表作则放在最前面,以便鉴定。
5、任职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如教学成果奖、说课评比奖、发明奖等)复印件1份。
6、1998-200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证书、考核表(中学高级中需200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各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统一放在考核表的上面。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登记卡),业务骨干材料复印件各1份。
7、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名册表高、中、初级各2份,评分核实表高级1份、中级一式4份。申报中学高级的还要《申报教师职务资格推荐表》一式二十份。
8、材料装订:(1)申报中学高级的名册表、推荐表不用装订,材料"2"中的教师资格证、"6"、"7"、"3"、"5"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材料"4"装订一册。每册均附上目录(打印)。
(2)申报中级的"2"、"3"、"4"、"5"各订一册,材料"6"、"7"合订一册,各册均附上目录(打印)。
(3)评分核实表的装订:中学高级按科目顺序订成一本;中学一级的分科按顺序分成一式4份,订成4本;小学高级亦按顺序分成一式4份,订成4本,要求每本不超20份。
六、量化评化的问题
    今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量化评分按今年贵港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分标准进行。
七、其他问题
1、验证原件:今年申报中学高级职务资格的材料由市职改办统一验证原件,申报中级教师职务资格和市直学校申报初级职务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统一验证原件。
2、收费情况: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字[2000]181号)规定执行,另外申报高级职务资格的论文鉴定费按去年的标准另外缴交,所有费用在上交材料时一次交清。
3、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提交本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均要打印,所要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也统一用16开纸复印。

附件:1、对申报人材料的审议鉴别和答辩情况表
2、申报中学      级教师职务资格推荐表
3、送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名册表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贵港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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