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如娇等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厂矿场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 你们报来李如娇等48位同志申报教师资格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现作如下认定。 1、同意认定花静芳同志幼儿园教师资格; 2、同意认定李如娇等6位同志小学教师资格; 3、同意认定吴红等30位同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同意认定韦蕾等10位同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同意认定韦小虔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同意认定温东梅等2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附件: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三年四月十日
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1人): 贵糖子弟学校:花静芳 二、小学教师资格(6人): 1、水泥厂子弟学校:李如娇 2、贵港市城南学校:滕雪冰 3、贵港市城北学校:陆伟刚 4、贵港市郁江小学:郑雄兰 5、贵港市城西小学:彭玉群 6、西江氮肥厂子弟学校:廖爱康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32人): 1、贵港市江南中学:吴 红 甘增明 2、职业教育中心:韦书进 黄 宇 袁 曲 封 超 黄玉莲 3、贵港市民族中学:邓良功 李 强 4、贵糖子弟学校:刘 俊 覃智智 5、西江氮肥厂子弟学校:梁瑞坚 江伟源 6、西江农场中学:廖小珍 7、贵港市华南学校:曾小丽 梁若 8、贵港市新蕾学校:陆雪兰 9、贵港市一德实验中学:刘彩霞 10、贵港市培仁中学:周国平 11、贵港市学校装备办公室:石玲 12、贵港市师范学校:黄 燕 卢绍梅 岑育英 朱海燕 周劲毅 13、贵港市教研室:姜少先 14、贵港市教研实验中学:林瑞霞 吕英贤 李美凤 15、江南实验中学:杨维静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0人): 1、贵港市江南中学:韦 蕾 翁汉池 黄增任 梁伟森 2、职业教育中心:黄海燕 何广亮 闫贞华 曾红梅 3、贵港市高级中学:幸玉萍 4、贵糖职工子弟学校:叶璐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人): 贵港市师范学校:韦小虔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人): 贵港市师范学校:温东梅 陈国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