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简 报
2007年第2期(总第7l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委办公室编 2007年2月6 日
北海市顺利通过国家
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继桂林市、柳州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北海市加大了迎评工作力度,于2006年底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的评估认定。
2006年12月30日下午,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评估团副团长郭连科代表评估团宣读评估报告,认定北海市城区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达到了自治区颁布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的工作目标。
此次评估由自治区语委、教育厅组织,从2006年12月27
日开始,历时4天。评估团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语委、教育厅领导,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区、市两级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和具有语言文字管理职能的自治区厅局有关处室领导组成,自治区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焱任团长,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郭连科任副团长。
在考查评估期间,评估团听取了北海市人民政府的汇报,实地考查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海城区人民政府、北海职业学院、北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北海中学、海城区第九小学、市机关幼儿园、市广播电视局、北海电视台、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日报社、市人民医院、广西运德集团北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北海汽车总站、北海和安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海滩大酒店、北部湾中路、北部湾广场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语言文字工作重点领域的20个单位和场所,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22次214人,查阅档案资料共116盒,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27份,随机抽查98人,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
评估团认为,北海市经过不懈努力,语言文字工作成效良好。一是确立政府主导地位,建立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初步形成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三是抓住四大领域,带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高。四是注重环境创设,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良好氛围。五是加强培训测试,促进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高。六是重视创建过程,切实做好语言文字迎评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评估团针对北海市语言文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二要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水平。三要继续努力工作,切实提高北海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能力。希望北海市以这次评估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整改和建设的力度,常抓不懈,开拓进取,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余益中主持评估总结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北海市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增强北海城市软实力的需要;是改善北海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把北海打造成教育强市的基础。他强调:第一,作为政府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履行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培养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第二,其他部门和行业系统要主动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第三,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宣传贯彻好广西《实施办法》,提高社会知晓度,形成知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第四,妥善处理好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注意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方言的关系。第五,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领域的工作并进一步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带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北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吕余生代表北海市人民政府作自评报告并在总结会上讲话,他要求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应从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北海发展的高度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西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他指出,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基础性工作,牵涉到每个老百姓,仅靠发文件、开会是不够的,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除了有机构还需要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还需解决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四大领域的示范作用,并将语言文字各项工作深入到基层,推动社会普及。他还强调要看到这项工作的差距和难度,以此次评估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扎实做好工作,推动北海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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