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继教办、市直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话水平的普及提高,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自治区语委办《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语办〔2004〕28号)、《关于教师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岗的通知》(桂教语工﹝2003﹞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今年四月中旬在全市范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教师及社会各阶层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06年3月1日—20日在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设在贵港市教育局大楼二楼216室)报名交费,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并交近期同底版的1寸免冠相片2张,逾期不再受理。 三、测试时间:2006年4月15—16日,早上8:00开始。 四、测试地点:贵港市职业学院(原贵港市师范学校)。 五、测试内容:自治区语委规定使用的新教材。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文件规定收取测试费每人50元,等级证书工本费5元。 2、请于3月27日下午到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领取准测证。测试时请带上准测证、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试。 3、为了提高测试通过率,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定于3月25日、26日举办测前培训班,为期2天,需参加测前培训的同志请到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报名。培训费:每人30元;培训地点:市教育局大楼五楼大会议室。 如需购买《普通话测试与培训》一书(新教材)和配套磁带的,请及时与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联系。联系电话:4573832 传真:4573866 联系人:姜老师(13788259866)、杨老师(13321683443)。
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回执表 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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