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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今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ggjy 本站原创 (2003-6-19 23:28:20)

 

关于公布今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教科文体局),各市直高中: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中择校生招生的"三限"原则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桂教基教[2003]39号)精神,为加强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管理,今年5月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上报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根据我局的通知精神制订了今年本辖区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并上报我局(市直学校由我局制订)。我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精神,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择校生招生计划进行审查,调整了部分学校的择校生计划。今年全市33所普通高中安排招收普通高中择校生4612名,现将今年各校择校生招生计划公布,并就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原则。第一,各高中学校不得随便突破本择校生招生计划,突破本招生计划招收的择校生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入学后不予办理学籍,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手续。第二,择校生的分数不能低于本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50分。第三,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不能随意增加、也不能随意减少择校生收费标准。
    二、为了确保正取生招生任务的完成,各校必须在完成正取生招生任务后才能招收择校生。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择校生招生的监督和管理,各学校要加强择校生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择校生招生公平、公正和公开,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腐败行为。
    四、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高中招生工作规程,按规定、按程序录取择校生,择校生录取结束后,将名单送有关部门审批。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高中 择校生 招生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贵港市2003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择校生招生计划(人)
序号
学校名称
择校生招生计划(人)
1
贵港市高中
286
18
石咀中学
50
2
江南中学
308
19
社坡中学
50
3
达开高中
280
20
麻垌中学
120
4
民族中学
140
21
大洋中学
50
5
职教中心
76
22
白沙中学
50
6
大圩高中
76
23
金田中学
50
7
港区中学
104
24
江口中学
80
8
贵城六中
60
25
桂平一职
80
9
桥圩高中
166
26
平南县中学
280
10
木格高中
130
27
平南镇中学
86
11
覃塘高中
260
28
环城高中
66
12
古樟高中
110
29
大新高中
80
13
贵糖中学
76
30
大安高中
200
14
浔州高中
280
31
思旺高中
110
15
桂平市一中
336
32
桂平市师范
110
16
桂平市三中
250
33
平南县师范
100
17
桂平市四中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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