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平市、平南县招生办,各高中学校: 为规范高中会考工作,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发生,针对今年我市会考工作实际,我办制订了《贵港市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规程》和《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守则》、《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希各考点组织会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认真学习,并在会考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各考点要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发生,高质量完成会考工作任务。为确保会考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要求各考点将会考工作规程、考生守则、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处理规定、考点组织机构和监考员名单张贴在学校公告栏内,会考巡视要检查各考点的张贴情况。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贵港市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规程 2、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守则 3、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处理规定 4、贵港市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日程安排
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1: 贵港市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规程
一、领导机构和组织工作 1、考点的设置。原则上考点要设置在规模较大、设施较健全、组织考试能力较强的学校,具体由考试组织部门落实。 2、每个考点设置主考1人,副主考1到2人,负责会考的组织领导工作。考点主任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为本考点考试组织领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每个考点安排若干名考务员(由考点安排),负责会考的具体工作。 4、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员。监考员原则上在考点所在学校和附近学校交叉互派,每个考场必须有一名外校派来的监考员。今年因预防"非典",监考员可不作交叉互派。 5、严格按全区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不能随便调整,考试时间不能随便延长和缩短。 6、学生按编定的考场、座位考试。 二、考试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 1、考试前,考点主任要组织本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学习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增强他们考试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考试工作质量,同时通过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 2、做好考场的布置工作。各考点要求在考试开始前一天布置考场,考场内的学生书籍要全部搬走,按要求张贴座位表、考生的考号、姓名,并进行预防"非典"的消毒。 3、考试前三天,各考点安排好监考员,并把考点领导机构和监考员名单报考试组织部门,接受考试组织部门的监督。 4、监考员不能在本校监考所教年级的学生(即高一年级的任课教师不能在本校监考地理学科,高二年级的任课教师不能在本校监考物理、化学、历史、生物、政治学科,高三年级的任课教师不能在本校监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5、考试过程中,两名监考员要自始至终在考场内监考,不能随便离开考场。 6、考点主任要加强会考工作的管理,落实各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试卷泄密、集体舞弊、工作粗糙出现差错等现象发生。 7、试卷的保密、考试的组织、监考员的职责和纪律、考生考试纪律等各方面要求与高考、中考的要求相同,开启、密封试卷袋和装订试卷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要符合质量要求。 8、各校按规定时间、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卷后直接运回学校,不能在其他地方逗留。试卷运回学校交考点主任清点并安排专人保管。 9、因考试管理不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发生试卷泄密、考试集体舞弊、试卷丢失、试卷装订出现差错等严重现象,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取消该考点今后组织高中毕业会考的资格,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认真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控工作。各考点要按照高考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非典"的防控工作,坚持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有 "非典"或者疑似症状的学生禁止参加会考,认真做好考场的消毒工作,考试过程中考场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会考师生安全。 11、加强会考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试期间,考试组织部门要加强巡视检查,深入了解各考点会考的组织情况、执行会考工作规程和考试纪律情况。为共同监督会考工作,现公布贵港市高中毕业会考违规违纪现象举报电话和举报信投递地址: 举报电话:4566358 举报信投递邮编537100,地址: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各学科考试时间: 学科 日期 时间 地理 6月15日 上午8:30-10:00 历史(高二) 6月16日 下午15:00-16:30 生物 6月17日 上午8:30-10:00 政治 6月17日 下午15:00-16:30 化学 6月18日 上午8:30-10:00 物理 6月18日 下午15:00-16:30 语文 6月19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6月19日 下午15:00-17:00 英语(不考听力) 6月20日 上午8:30-10:00
附件2: 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守则
1、凭《会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每科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3、只能用蓝、黑颜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答卷(作图可用铅笔);除有关科目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如课本、学习资料、通讯工具、BP机、手机、计算机器等)不准带入考场。 4、考生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会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只能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地方如实填写自己的会考证号、姓名,不得在试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在试卷的密封线外规定地方答题,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说话,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8、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9、提问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反扣桌面上,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带走试卷、草稿纸。 附件3: 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50%: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课本、学习资料、通讯工具、BP机、手机、计算器等)进入考场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5、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6、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二)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一点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夹带的、接传答案、交换答卷、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3、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4、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5、有意在答卷中做其它标记的; 6、有其它舞弊行为的; 7、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8、威胁考试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9、考生由他人代考的,或偷换答卷、涂改成绩的。 在校高中生代他人参加高中毕业会考的,由所在学校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4:
贵港市2003年6月份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日程安排
1、6月13日上午10:30-11:30,桂平市、平南县领取试卷。 2、6月14日,各高中学校领取试卷。领卷地点:市直、三区高中在市教研室;桂平市高中在桂平市招生办,平南县高中在平南县招生办。 3、6月15日至20日,各校组织会考。 4、6月20日下午,各校将试卷送回领卷地点。 5、6月21日上午,桂平市、平南县送交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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