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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贵港市示范性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ggjy01  文章来源:贵港市招委  2005-7-11  次  

 

关于2005年贵港市示范性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

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2005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经综合考虑,划定我市示范性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贵港市高中、江南中学、浔州高中、平南县中学、桂平市一中)分数线:

1、市直和三区考生分数线为701分,可报贵港市高中、江南中学;

2、桂平市考生分数线为680分,(参加副题考试的考生分数线为664分)可报贵港市高中、浔州高中、桂平一中;

3、平南县考生(参加副题考试)分数线为 677分,可报贵港市高中、平南县中学;

4、第一批录取学校择校生分数线为:参加正题考试的考生分数线为630分,参加副题考试的考生分数线为614分。

二、第二批录取学校(示范性高中立项建设学校:达开高中、覃塘高中)分数线:

1、港北区(含市直)、港南区考生分数线为691分,可报达开高中;

2、覃塘区考生分数线为672分,可报达开高中、覃塘高中;

3、第二批录取学校(达开高中、覃塘高中)择校生分数线为622   分。

三、其他有关学校分数线

1、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面向市直和三区招普通考生)分数线为672分;

2、除上述自治区示范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外的高中,分数线由学校提出,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布执行;

3、中专(含3+2大专班)不划线,按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意:示范性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择校生必须在志愿信息表上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各有关学校不接受考生报名。

 

              贵港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00五年七月十一日

 

招生考试录入:ggjy01    责任编辑:wuj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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