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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录取工作将从11月20日开始
作者:周仕兴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2007-11-16  次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仕兴 实习生/林洛圻 通讯员/石玉光)11月13日,我区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 120分

  外语(文) 100分

  艺术(文) 90分

  体育(文) 95分

  理工类 100分

  外语(理) 110分

  艺术(理) 95分

  体育(理) 95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 190分

  外语(文) 233分

  艺术(文) 120分

  理工类 150分

  艺术(理) 141分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 202分

  艺术类(文化课总分) 100分

  理工类 105分

  经济管理类 105分

  法学类 150分

  育学类 105分

  农学类 105分

  医学类 177分

  中医类(含中药学类) 176分

  由于我区今年报考成人高校各层次、各科类的生源分布很不平衡,因此各学校的专业投档分数线也不相同,相同专业在不同学校的投档线也有差异。以上公布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资格线。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安排,我区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1月20日-29日进行,从11月25日开始,考生可陆续通过拨打声讯电话16889003或直接向报考院校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根据规定,考生在报名后不能再更改志愿,被录取后也不允许退档。考生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在查知录取结果后及时向录取院校说明情况,以免影响接收录取通知书。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还特别提醒考生,只有经过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程序被录取到成人高校就读,才具有学籍并确保将来能获得毕业证,未经招生录取程序录取而到学校跟读,将不能获得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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