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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教发〔2004〕56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贵港市
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桂教人[2002]4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布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04]3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贵港市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麦建寿
副主任委员:覃祖贯
1、语文组:
组长:马伯年 成员:刘雪梅 周进标
2、数学组:
组长:覃宝芳 成员:党达远 黄振华
3、图音体组:
组长:朱幸宁 成员:刘 冰 幸玉萍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资格 审查 机构 通知
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