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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教发〔2004〕13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
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厂矿场学校: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为了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邪教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威胁极大。尤其在少数农村地区,邪教侵蚀基层政权、祸害农民生产、生活和生命,毒害青少年,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和学校师生普遍对邪教知之甚少,缺乏识别和防范能力,导致一些人误入歧途。因此,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的能力。
二、要建立防范邪教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作为一种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落实责任制,对本系统、本单位情况要心中有数,切实掌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果断适当。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邪教问题发生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要加强中小学校的反邪教教育。各中小学校长要承担起本校反邪教教育的责任,把防范和抵制邪教作为学校今后加强青少年教育的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各学校要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机,务必用一个月时间认真开展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上好一堂反邪警示教育课;每位师生发放一份反邪教宣传资料;组织好一次集中观看挂图活动;收看一场反邪教影视教育片;进行一次反邪教知识考试;写一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引导学生相信科学,远离邪教。在教育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向其家庭成员宣传反邪教知识,以扩大教育宣传。
四、要加强对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的检查。为使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警示教育 活动 通知
抄送:市610办公室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