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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局 本站原创 (2006-6-26)

贵教发〔200692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有关学校:
  
近年来,我市广大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取得了可喜成绩,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了较大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区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贵港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名额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或累计五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本职工作岗位中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和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部门干部。

(三)全市共评选表彰德育工作先进集体30个,优秀班主任100 名,师德先进个人150 名。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坚持把学生德育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人事安排、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全体教职员工德育意识强,全员德育氛围浓厚。学校重视学科德育渗透,把德育任务落实到每一门学科、每一位教师。能够选派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奉献精神强、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优秀教师从事德育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3、学校学风正,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德育环境。

5、德育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效果显著。其经验在本县市区或全市具有示范性作用。

(二)优秀班主任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德育纲要》、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恪守职责,精心育人,注重身教,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未经国家和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课外书刊、学习资料和音像制品。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历史责任感,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中小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远大志向、增加爱国情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5、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所带班级学生辍学率不超标,无违法、犯罪现象。

6、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规,热爱学生、尊重学生,自觉加强与各科任课教师的沟通,主动保持与家庭、社区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本班学生和家长的的普遍尊敬。

7、善于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集体建设和班级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8、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学校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三)师德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实行等额推荐。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由学校或个人申报;各县(市、区)和学校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市区(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定后表彰。

(二)申报材料及上送时间

被推荐的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须填写《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审批呈报表(见附件3并附德育工作总结材料一份(材料控制在3000字左右)。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填写《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呈报表(见附件4、《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审批呈报表(见附件5)一份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将申报材料并附一份推荐函(推荐函WORD编辑,A4纸打印,软盘,也可用电子邮件上报jjk4573030@126.com签署意见和盖公章后,20068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蒙    联系电话:4573030。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审批呈报表”可到贵港市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网http://www.ggjy.net/)上下载。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先进个人,是贯彻落实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评选的质量和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评选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要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确保所推荐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县市区、学校在确定推荐单位及人选上报前,须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县市区、学校要利用评选这个契机,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一次爱岗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积极做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典型经验和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宣传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有效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表彰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由市教育局下文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学校的评选、推荐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审批呈报表

4、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呈报表

5、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审批呈报表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评优  表彰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614日印发

                                (共印30份)

政务公开录入:zhaoqiu    责任编辑:zhao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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