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教育动态 先进性教育 政务公开 教学研究 电化教育 招生考试 教师频道 学生频道 家长频道 教育论坛
安全教育 继续教育 教育法规 教学资源 课改专题 在线考试 教育图库 视频在线 招聘信息 学校网站 留言记事
您现在的位置: 贵港市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网 >> 政务公开 >> 基础教育 >> 政务公开正文
关于印发《贵港市参加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cc 本站原创 (2003-4-2)

贵教发〔2003〕21号

   关于印发《贵港市参加广西第一届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教科文体局),各市直厂矿场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举办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3]5号)精神,今年5月中旬,教育厅在南宁市举行全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做好参加这次展演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贵港市参加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中小学认真组织校内艺术活动,积极选送节目和作品参加上一级组织的比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优秀节目和作品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附件:贵港市参加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  艺展活动  方案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贵港市参加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加强导向,重在普及,充分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对学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丰富活跃学生课余文化艺术生活,建设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生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主  任:杨锦兴
副主任:覃胜辉
成  员:梁  炜  文  斌  潘庆凤  李超培  李宇洋
        梁玉英
三、组织办法
(一)艺术表演类
    1、节目的组织
    各中小学以晚会、艺术节等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校艺术活动,各县市区通过组织艺术展演比赛选拔3-5个优秀节目向市教育局推荐,4月底市教育局派出专业人员到各县市区审查节目,从中挑选8个节目参加自治区的展演。
    2、节目要求
①每个艺术表演节目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②声乐:合唱不超过40人,要用钢琴伴奏,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
器乐:合奏(西洋管弦乐及民乐40-60人),小合奏不超过8人。
舞蹈:群舞不超过36人。
具体见自治区文件。
(二)艺术作品类
    1、以各县市区及各市直学校为单位,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比,市教育局聘请专业人士对作品进行评选,最后选出绘画作品20幅、书法(含篆刻)10幅、摄影作品10幅参加广西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落选作品将退给作者。
    2、报送数量
各县市区选送绘画作品10幅、书法(含篆刻)5幅、摄影作品3幅;每所市直学校报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共5幅。
    3、要求
①各单位报送的作品小学占50%,初中和高中50%。
②规格
绘画(国画69×69CM或69×50CM,水彩和水粉55×80CM或55×55CM,版画55×55CM);书法(字体不限,40×69CM或35×138CM)。
③参评的书画作品须装裱好。
    4、时间:
4月20日前,各单位将参评艺术作品送到市教研室文斌同志处。

政务公开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分类信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