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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教发〔2004〕59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各市直厂矿场学校:
根据《贵港市全日制中小学2003—2004学年度校历》和《贵港市全日制中小学2004—2005学年度校历》,今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9日结束,共放暑假60天。秋季期中小学统一于8月30日开学,8月30日、31日为缴费注册时间,9月1日正式上课。现就本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工作
1、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评价。
2、各中小学要按照学校常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期末工作。组织好高中毕业会考、中考、期考等各类考试,狠抓考风考纪;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和学年度教师工作的考评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工作的总结;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周密部署和合理安排暑假工作
1、各中小学要合理安排暑假期间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有计划地做好招生、教师培训、学校安全保卫、校舍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维修等工作。同时要合理安排师生的学习生活,我市高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假期进行,各高中学校要指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参加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期间禁止学校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2、暑假期间,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新进入课程改革的教师要积极参加课改通识培训和新教材培训,在学校的安排下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的新理念,研究新教材,掌握教学的新方法。
3、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小学、初中和高中招生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积极发动和组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做好初中适龄少年的入学安排,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问题,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进入学校读书。高中招生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秋季期开学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学期的开学工作,新学期开学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及早做好新学期教师的调配安排工作,避免新学期中小学有岗无员的现象发生。各学校要认真制订开学工作计划,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为此,要求学校领导在8月25日前回校,中小学教职工在8月27日前回校。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校 放假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