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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教育局 本站原创 (2005-7-22)


贵教发〔2005〕96号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安监局,各市直学校(含民办):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经过了这几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全市农村中小学仍存在不少低标准校舍(包括民办学校),每年都会产生一些新增危房。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切不可麻痹懈怠。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修缮工作,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从校舍安全与师生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去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从源头上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要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教学、实验、生活、体育用房、礼堂、厕所、围墙、挡土墙和水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分类造册。属于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要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属观察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派专人负责检查监测、管理,落实责任。一旦发现险情,师生要立即撤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1996年以前建成的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鉴定(包括围墙、厕所、大门、走道和楼梯栏杆、女儿墙等),绝不留死角。并再次重申:对查出的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予以拆除;对C级危房要立即改造或拆除,对B级危房要加固维修。在安全隐患尚未消除之前,一律不得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顽固不化的学校领导,要立即予以罢免。
    三、对挡土墙、周边山体、危及学校安全的构筑物及在低洼地的建筑物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
    四、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彻底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整改。一是学生宿舍楼道的铁栅栏,应全部予以拆除,保证宿舍疏散楼道畅通。二是学生宿舍、实验室、浴室必须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三是对校园内的配电室和供电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老化的应及时维修更换。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擅自使用自备电器。四是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目前农村拉闸限电现象时有发生,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煤油灯带进宿舍。五是学生宿舍楼一定要配齐疏散通道,并进行全面清理,不得堵塞,更不得为了防盗而把铁门锁死或焊死。六是确保消防用水。
    五、对山区学校的多发雷区,要对校舍避雷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学生进行防雷安全教育。
    六、要进一步加强校舍的维修改造。对学校教学楼外廊栏杆净高度达不到1.1米且安装不牢固、对窗台净高度达不到0.9米、对楼梯平台处采光窗台墙高度达不到1.1米、对室内楼梯栏杆净高度达不到0.9米(梯间水平栏杆净高1.1米)、对室外栏杆的净高度达不到1.1米的均应安装或增高护栏,使其达到规定的高度要求。
    七、对木屋架、木门窗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有问题的木屋架、钢屋架、钢木屋架等结构构件,应及时更换,确保结构安全;对腐朽的门窗或无法开启的门窗及不能安全使用的各类门窗,应进行维修加固。
    八、加强对在建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工程决不允许交付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校舍应当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九、进一步加强学校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工地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工地安全隐患,积极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各校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各学校每年春、秋放假期间和开学前以及灾害性气候的前后,要对校舍进行检查和危房鉴定,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确保校舍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结果上签字。对不负责任、疏于检查防范、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要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遇到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负责人要带班。出现校舍倒塌事故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市教育局,并随时报告抢险救灾情况。
    十三、各县市区要积极发动学生购买学生意外平安保险及学校财产保险,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在受到意外时得到应有的赔偿。
    十四、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各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请于8月25日前,要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专题汇报(材料交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中小学  校舍  安全检查  紧急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政务公开录入:zhaoqiu    责任编辑:zhao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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