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教育动态 先进性教育 政务公开 教学研究 电化教育 招生考试 教师频道 学生频道 家长频道 教育论坛
安全教育 继续教育 教育法规 教学资源 课改专题 在线考试 教育图库 视频在线 招聘信息 学校网站 留言记事
您现在的位置: 贵港市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网 >> 政务公开 >> 基础教育 >> 政务公开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全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ggjy01 本站原创 (2006-4-25)

贵教发〔2006〕5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区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5]80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参加全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做好展演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展现我市青少年学生为实现富民兴桂新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本届展演活动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并结合本地或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活动,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选送和推荐工作。

三、在“广西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届广西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希望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组织力量开展有关工作,通过艺术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的共同努力,争取写出一批高质量的艺术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进一步反映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先进水平,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成果。(论文的内容与要求待教育厅的具体通知下达后再另文通知。

四、我局将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从各县市区、学校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学论文中择优选送参加全区比赛和评选;从认真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中择优推荐参评全区优秀组织奖。

五、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选送和推荐工作,并20061010日前,按要求将上报的艺术表演节目录像带或光盘(VCD或DVD)和术作品以及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等材料,送至市教育局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成立“贵港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吴能枝(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杨锦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覃胜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宾胜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藤(桂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瑞荣(平南县教育局副局长)

邓国芳(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姚寿明(港南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朱汉灵(覃塘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任:杨锦兴 (兼)

副主任:覃胜辉 (兼)

             员:梁丽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斌 (市教研室艺术教育教研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联系电话:4573030   4573587。

附件:1、贵港市组织参加广西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广西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参赛报名表

      3、广西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参评报名表

      4、广西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参评艺术作

品标签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元月九日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教育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元月9日印发

                                        (共印13份)


附件1

贵港市组织参加广西第二届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组织参加广西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要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要充分展现我市青少年学生为实现富民兴桂新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要充分  体现中小学生艺术活动的特点和我市民族、地域的特点。通过组织参加艺术展演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
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各县(市、区)、各学校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充分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学校应组织力量创作一批反映我市学生校园生活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专业)的2006-2007学年度在籍学生。
   (二)本届
艺术展演分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1、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学生;乙组为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本届
艺术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以及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及指挥各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2)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3)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4)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1)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管乐、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2)小合奏:人数不超过8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3)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2)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3)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少儿歌曲创作:(1)每个县(市、区)报送新创作少儿歌曲1-2首,并附规范的词谱一式5份及CD碟1套。  (2)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学校,要广泛发动教育系统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少儿歌曲创作,争取创作出一批优秀的少儿歌曲,并在中小学生中广泛传唱。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 (1) 国画:尺寸不超过69
×69cm69×50cm2)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55cm55×80cm3)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cm4)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
×69cm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
  3、摄影:尺寸不超过60
×60cm
  
(三)艺术教育论文的内容和评选办法等事项,待教育厅的通知下达后再另文通知。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时间为20061月-20067月)。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第二阶段:各县(市、区)组织进行展演活动阶段(时间为20068月至10月上旬)。各县(市、区)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本县(市、区)范围内的艺术展演活动。

 第三阶段:市级展演活动评选、展播阶段(时间为20068月中旬至11月中旬)。由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学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进行评选,并从中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参加全区的比赛和评选。

艺术表演节目类根据各校上送的录像(光盘)组织初评, 10月上旬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表演节目汇演,优秀节目将推荐参加自治区教育厅200611月中旬在南宁市举办的全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表演节目现场比赛。在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组委会将请贵港市电视台录播,并在电视台举办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展播。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小学甲组和中学甲、乙组的每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小学乙组每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
  1、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每个县(市、区)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5个、绘画作品10幅、书法(篆刻)作品5幅、摄影作品5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中学甲组和小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经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由桂平市负责选送小学甲组合唱节目1个,江南中学负责选送中学甲组合唱节目1个。

2、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每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个,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共5幅。

3、艺术表演节目类用光盘(VCD或DVD)报送,或者用大1/2的录像带报送。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应分别制作。在外包装及光盘、录像带上需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及录像带内不能出现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
  6.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不需装裱。应在作品背面粘贴标签(附件4),注明作品名称、作品形式、作者姓名、年级、指导教师及作者所在市、县(市、区)、学校的全称。

7、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我市将从各县(市、区)、学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按比例(艺术表演节目和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小学、中学各占50%;小学甲组、中学甲组的节目、作品不少于80%,小学乙组、中学乙组的节目、作品不超过20%)择优选送8个艺术表演节目,30幅绘画作品、15幅书法(篆刻)作品、15幅摄影作品参加全区比赛和评选。

8、为了提高选送参加自治区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的质量和水平,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到各有关学校审查和指导节目排练。

9、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选送和推荐工作,并务必20061010日前,按要求将上报的艺术表演节目录像带或光盘(VCD或DVD)和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学论文以及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等相关材料,送至市教育局教研室  斌收
 
  七、奖项设立
  本届展演活动自治区教育厅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1、设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根据本市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申报参评全区优秀组织奖。

2、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各县(市、区)可按县(市、区)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申报参评全区优秀组织奖。

3、设学校优秀组织奖。各县(市、区)可根据学校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按县(市、区)1所学校的比例,推荐参评全区学校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市直学校,可根据本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申报参评全区学校优秀组织奖。

4、申报参评全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全区学校优秀组织奖,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由市活动组委会评审确定,并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择优上报参评全区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奖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节目按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和中学甲组、中学乙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凡获奖节目除给参赛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个参演学生均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艺术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按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和中学甲组、中学乙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

1、获得全区展演一等奖、二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2、声乐节目的合唱、小合唱、表演唱;器乐的合奏、小合奏;舞蹈的群舞等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声乐节目的重唱、独唱;器乐的独奏;舞蹈的三人舞、双人舞、独舞以及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

(五)优秀创作奖

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并获得全区比赛一、二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包括优秀少儿歌曲创作曲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上述奖项、荣誉证书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

八、组织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贵港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学校应由校长挂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学校均应按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九、活动经费
  市本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开展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论文审定、评选、推荐等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解决。各县(市、区)、各学校开展活动所需经费以及赴南宁参加全区比赛的经费由各县(市、区)、各学校自行解决。

政务公开录入:ggjy01    责任编辑:ggjy01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分类信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 关于中小学…

  • 关于评选全…

  • 关于贵港市…

  • 关于贵港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