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局文件
贵教发〔2007〕28号
关于印发《贵港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现将《贵港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的管理。
附件1:贵港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附件2: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学校代码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 普通高中 学籍管理 规定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贵港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籍,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
第二条 学校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 参加当年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标准、经高中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11月底之前)办理学籍。不经过高中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
第四条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为11位数字,第一、二位数字是市代码08(全市统一);第三、四位数字是高中学校代码(见附件2);第五、六位数字是年级代码(2007年高中入学新生用07为代码,依此类推);第七、八、九、十这四位数是学生的个人顺序号码(从0001、0002到最末位,要求与当年新生录取审批表顺序一致);第十一位数字是性别代码,男生用1表示,女生用2表示。
第五条 经高中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招收或批准转学的有正式学籍和经批准借读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可报名参加高中毕业会考;职业高中(中专)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未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和乱接收的转学生、借读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第六条 学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会考各学科成绩合格(或补考后获得P等),考查学科获得P等,体育学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者(批准体育科免修者除外),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B、C等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可获得经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第七条 有个别学科不通过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经补考未达到P等或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撤销的学生,由学校发给高中结业证书。
第八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中途退学,修业期未满,发给肄业证明。
第九条 学生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参加正常学习或患传染性疾病者准予休学。
1.学生休学,由学生提出申请,监护人签署意见,交验有关单位证明,报学校批准,学校批准后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2.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续办申请休学手续,并经学校批准。连续休学(连同第一次休学累计)一般不超过两年。毕业学年一般不予休学,有特殊情况要求休学者,需经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批准。
3.学生休学期满,符合复学条件的,凭休学证书和有关证明申请复学,学校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适当年级就读,学籍号按原号码不变,名单排在本校复学年级的最后。
第十条 学生因家长工作地点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充分理由需转学的,由学生提出转学申请、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批准,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有如下规定:
1.班均学生人数超出60人的学校原则上不能接收转学学生。
2.非示范性高中学校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到示范性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高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不办理转学。
3.学校不得无故拒绝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转出,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民办普通高中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学生对学校办学条件、教师教学水平严重不满,要求转学,学校应给予办理转学手续。
4.市教育局设立流动学生学籍管理站作为学籍管理临时机构,对于未办理学籍转入转出的学生,安置到学籍管理站,及时做好组织参加毕业会考的工作,待办理完善手续,再转入到相关学校。
第十一条 学生休学期满后,在1个月内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超过40节者应予退学。退学由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退学应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擅自退学者,学校应及时书面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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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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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学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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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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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贵港高中 |
02江南中学 |
03达开高中 |
04民族中学 |
05覃塘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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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古樟高中 |
07石卡高中 |
08桥圩高中 |
09木格高中 |
10港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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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港区中学 |
12港口高中 |
13中里高中 |
14贵钢中学 |
15大圩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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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教中心 |
17贵糖学校 |
18圣湖中学 |
19江南实验中学 |
20一德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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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育才高中 |
22华南高中 |
23桥南中学 |
24培仁中学 |
25英才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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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创新中学 |
27德智高中 |
28宏名中学 |
29电大实验中学 |
30农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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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五里培正中学 |
32凌志学校 |
33教研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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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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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浔州高中 |
42桂平一中 |
43社坡高中 |
44麻垌高中 |
45罗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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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白沙中学 |
47石龙中学 |
48桂平四中 |
49金田高中 |
50江口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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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石咀高中 |
52大洋中学 |
53桂平一职 |
54糖厂中学 |
55桂平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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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桂平体校 |
57卓外中学 |
58华英中学 |
59桂平实验中学 |
60历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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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华泰中学 |
62兴桂中学 |
63世纪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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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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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平南县中学 |
72平南镇中学 |
73丹竹高中 |
74大安高中 |
75六陈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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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大新高中 |
77环城高中 |
78思旺高中 |
79学而立高中 |
80平南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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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朝阳高中 |
82朝阳中学 |
83科技一中 |
84大将中学 |
85立志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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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平南二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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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秋季期开始使用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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