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教字〔2007〕42号
关于举办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推动我市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节目参赛报名表
3、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作品参赛报名表
4、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作品标签
5、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展演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1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使他们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特别是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为构建文明和谐贵港而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通过举办艺术展演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姚伟文(贵港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杨锦兴(贵港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丘树毅(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覃胜辉(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曾德超(贵港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宾胜冠(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夏焕生(贵港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副科长)
刘国培(贵港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林焕祥(桂平市教育局局长)
陈健智(平南县教育局局长)
欧阳乐(港北区教科局局长)
姚寿明(港南区教科局局长)
黄伟然(覃塘区教科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覃胜辉(兼)
副主任:宾胜冠(兼)
成 员:蒙 青(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梁丽红(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文 斌(贵港市教育局教研室艺术教育教研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4573587。
三、主题和内容
本次艺术展演的主题是“和谐·奋进”。各地、各学校开展艺术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有条件的地区或学校应积极创作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学生校园生活及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艺术表演节目和书画作品。
四、参加对象
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
本次艺术展演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时间为2007年5月至9月)。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展演活动。
(二)第二阶段:各县市区开展活动阶段(时间为2007年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本县市区的中小学生书画、艺术表演(含声乐、舞蹈、器乐)比赛和艺术节目现场展演。艺术节目的现场展演要求有高中、初中、小学等各层次的学校参加,节目形式上要求有声乐、器乐、舞蹈和其他各种不同形式,同时要求有合唱、合奏、群舞等集体节目。届时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观看各县市区艺术节目展演活动,并评选优秀表演节目参加全市现场展演。
(三)第三阶段:全市集中展演阶段。(时间为2007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市城区举行艺术表演节目展演(包括综合节目表演和个人才艺表演)和书画现场比赛及优秀书画作品展示。
六、活动项目、形式及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分为艺术表演节目和书画作品两大类。其中艺术表演包括综合节目表演和个人才艺表演,含声乐、器乐、舞蹈等;书画作品包括绘画和书法。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每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1、声乐
合唱:合唱队40人,钢琴伴奏,伴奏及指挥各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含伴奏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4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不超过8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人舞或双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书画作品类
1、比赛类别:书法(含各种字体)和绘画(含国画、水彩画、版画、卡通画、素描)。
2、规格
书法:不大于4尺宣纸,不小于3尺宣纸对开,字体不限。
国画:不大于4尺宣纸,不小于3尺宣纸对开。
水彩画、版画、素描:不小于4开。
卡通画:统一为8开。
3、报送数量
桂平、平南、港北各60幅,港南、覃塘各30幅,市直学校各5幅。其中书法占25%,绘画占75%,小学、中学各占50%。
4、根据各县市区及学校报送上来的书画作品选拔优秀作者参加第三阶段的书画现场比赛。
5、作品必须在背面粘贴标签,注明作品名称、作品形式、作者姓名、年级、指导教师及作者所在学校的全称。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学校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节目参赛报名表》、《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作品参赛报名表》、书画作品报送到市教研室文斌处,联系电话:4573587(办)、13014825445(手机)。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录像和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要求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到jjk4573030@163.com邮箱)等有关材料于2007年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教研室文斌处。
七、奖项设立及评奖办法
(一)优秀组织奖
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根据各县市区及学校开展本次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评审确定。申报优秀组织奖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必须填写好《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申报表》,并和开展本次艺术展演活动的录像、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一起送组委会。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学校优秀组织奖的数量为3——4所,市直学校可直接申报。
(二)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奖
设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组委会聘请专家对参加本次展演活动全市集中现场比赛的节目进行评定。
(三)优秀演员奖
在参加市城区艺术表演的演员中评选 “优秀演员”若干名。
(四)优秀书画作品奖
设绘画、书法等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参加全市比赛的学生除了按规定时间报送作品外,还要参加集中现场比赛。
(五)优秀指导教师奖
1、获得全市一、二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书画作品的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2、表演节目的独唱、重唱、独奏、独舞、双人或三人舞和书画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人,其他不超过2人。
(六)优秀创作奖
评专门为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并获得一、二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为优秀创作奖。
八、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本地或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细则并认真按照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九、经费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举办的全市集中现场展演所需的经费,由市教育局解决。各县市区、各学校开展活动及参加全市比赛、演出的经费由各地、各学校自行解决。
附件2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节目参赛报名表
报送单位 (盖章) 2007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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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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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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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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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间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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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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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创作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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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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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报送单位填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或市直学校。
2、此表可复印。
附件3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作品参赛报名表
报送单位 (盖章) 2007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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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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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相片
(二寸彩照)
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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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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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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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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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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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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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报送单位填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或市直学校。
2、此表可复印。
附件4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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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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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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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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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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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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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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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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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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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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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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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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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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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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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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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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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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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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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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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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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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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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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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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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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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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作者务必将此标签粘贴于参评作品的背面
2、此表可复印。
附件5
贵港市2007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报送单位 (盖章) 2007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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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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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包括
开展活动时间、
地点、过程、参加
人数、覆盖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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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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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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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报送单位填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或市直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