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教发〔200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我市中小学2007—2008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中小学将于2月22日开学,2月25日正式上课。今年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键的一年,是我国奥运年,也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年。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是新一年教育工作的开始。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既是为新一年教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也是为全年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了确保全市中小学开学工作按时、有序、顺利进行,实现2008年教育工作开门红,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新学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紧密联系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学校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教育现状的思考和研究,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校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要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要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站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抓住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继续认真做好中小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工作。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今年2月5日至8日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优化教育管理,确保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三个优化,三个确保”的要求,全面抓好学校领导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德育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管理常规的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订好学校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开学前制订好新学期学校和学校内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计划性。
(二)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提前做好办公用品、课本和食品的采购以及师生食宿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三)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食堂的炊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调料,确保食堂用具和食品符合卫生要求。要做好学校绿化、美化和净化工作,消除脏、乱、差,保证每一所学校都能以干净、清新和整洁的面貌迎接新学期开始。
(四)全力以赴抓好开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抓好开学工作,确保开学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各乡镇中心小学要以促进本乡镇小学均衡发展为原则,认真履行全乡(镇)小学业务管理职能,加强对村小学开学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指导村小学全面落实学校管理常规,优化过程管理,优化教师配置,确保所有村小(教学点)的开学工作与乡镇中心小学同步开展。
三、认真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春季学期是控制学生辍学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继续加强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控辍保学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亲自指挥,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发动干部、教师逐个动员,确保辍学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统计和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四、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要牢固地确立“安全第一、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以安全管理为核心的学校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学校在开学前都要组织开展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校舍、围墙、消防、食品卫生等环节。对其它可能出现问题的教学、体育和学生生活设施(宿舍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饮用水源、道路通道、各种电器线路、安全防范设施等)及各项管理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也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校园周边的重大安全隐患也要进行梳理,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二)掌握情况,沟通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掌握开学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主动应对。学校要善于发现学生思想行为中的异常现象,认真进行分析,积极加以引导,发现有事端苗头的,必须全力以赴及时化解。对未到校的学生要弄清其原因,并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情况的汇集、分析和传递工作,帮助学校提高防范各类事故的及时性和科学性,确保辖区内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继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在3月份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今年安全教育活动月要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为重点,加强与公安、交通和消防等部门联系,组织农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安全技能演练,确保“安全教育活动月”取得实效。
五、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继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班主任和教师不得以班会费、资料费、补课费等项目向学生收费。从2008年春季期开始,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预收课本费,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及教辅的一切费用。凡是发现乱收费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追究学校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在2008年春季期期间进一步完善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妥善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在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留守儿童”底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二是保证进城务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等待遇方面与城市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依法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七、落实开学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
在开学期间,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生返校、安全、卫生、教科书发放、收费和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等。检查结果向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汇报,并通报全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学校要对本学期开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科学地填报好有关表格,与其他材料一并按时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1. 3月10日前上报开学工作自查报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上学的成本分析以及有关报表(见附件1.2.3.4);
2. 4月10日前上报“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和总结,联系人:梁丽红,联系电话:4573030电子邮箱:jjk4573030@163.com
附件:1.2008年春季学期学生回校情况统计表
2.2008年春季学期全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人数统计表
3.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
4.学前教育和三残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