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教发〔2003〕23号
关于进行普实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教科文体局),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999]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我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步伐的通知》(桂教基教[2001]101号)、贵港市政府下发的《贵港市普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抓好全市"普实"达标和巩固工作,加快"普实"的步伐。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进行一次"普实"达标和巩固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普实"工作机构,各级领导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视,经费的投入,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配备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配套设施情况; (三)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四)教学仪器设备科学管理情况; (五)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六)实验教学研究与自制教具情况。 具体检查要求参照《广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二、检查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普实"检查的范围:桂平市4个乡镇、平南县4个乡镇(4个乡镇都要含有初中、中心校、村小,其中一个乡镇应含有高中),港北区3个乡镇、港南区3个乡镇、覃塘区3个乡镇(3个乡镇都要含有初中、中心校、村小,其中一个乡镇应含有高中),市直学校5所(贵港高中、江南中学、达开高中、市职教中心、民族中学)。检查程序:①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记录、有关资料;②现场查帐册、查物、查制度;③检查实验教学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记录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在今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各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平南县:4月15日-16日共2天; 桂平市:4月17日-18日共2天; 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4月21日-23日共3天; 市直学校:4月24日-25日共2天。 (三)从平南县、三个区各抽一名教育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查组。 在检查前,各县市区要进行初检,并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普实 达标 检查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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