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季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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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教发〔2004〕8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4年春季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厂矿场学校和市区民办学校:
根据《贵港市全日制中小学2003——2004学年度校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春季期我市中学于2月7日开学,9日正式上课;小学于2月9日开学,11日正式上课。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秩序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学工作目标和任务
春季期开学是学年度上、下两个学期的衔接,开学工作关系到新学期教育工作的全局,做好开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4年贵港市中小学开学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学校秩序良好,正常上好第一课,管理和服务责任落实,教育教学迅速走上正轨;学生按时返校,返校人数与去年秋季期入学人数的百分比小学达到99%以上,中学达到97%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乱收费行为。
二、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开学常规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月5日前召开开学工作会议,提出开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开学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把开学工作落到实处。各中学要在2月6日前、小学在2月8日前召开学校开学工作会议,做好学校开学工作的布置和安排。各中小学要利用开学上课前的时间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开学后做好校园和办公室的清洁大扫除,张贴开学布告,努力营造浓厚的开学气氛,认真做好开学收费和新书的清点和发放工作。要求各中小学在正式上课前2天把新学期的教科书分发到任课教师,在正式上课前1天分发到学生手中,上课前任课教师要备好课,上好开学第一课。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中小学在开学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学校附近有滑坡隐患的山坡、学校用电线路和电器设备、食堂的食品及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围墙、山坡等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师生接近。学校危房要坚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戒线或者立即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线、电器等设施设备要立即更换,要安装完备校内路灯和楼梯间的电灯,确保晚上正常照明。要落实人员对学校食堂的存留食品进行严格检查,过期和变质的食品要坚决销毁,禁止提供学生食用。另外对食堂设施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今年3月份是全区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的通知》精神,在3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于4月10日前将安全教育月活动情况书面报我局。
四、认真做好学额巩固工作,防止学生辍学流失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额巩固工作,把学额巩固工作作为开学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继续实行控制学生辍学“双线目标责任制”,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县乡两级政府对控制学生辍学工作的支持,要通过建立控制学生辍学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等做法把中小学学额巩固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学校以及校长、班主任甚至全体教职工,做到控制学生辍学人人有责任,人人参与。学校要实行学生入学情况每日一报的制度,班主任每天下午放学前把当天已经返校的学生人数和没有返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学校落实人员作好统计,对上课后还不返校的学生要派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前去动员,坚决把学生动员回校。切实做好扶贫关爱工作,对不能按时缴交入学费用的贫困学生要允许其延缓交费,先返校就读,对特困学生实行减免费用的办法,不能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不能因为学生学习成绩或纪律差给学生设置任何入学障碍,也不能劝逼学生转学,更不能勒令学生退学。要确保学生返校人数与去年秋季期入学人数的百分比小学达到99%以上,中学达到97%以上。
五、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中小学收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中小学收费工作,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各中小学要亮证收费,公布各项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的透明度,切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收费项目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禁止乱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派出得力人员检查学校的收费工作,发现中小学乱收费或者超标准收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坚决杜绝任何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六、做好开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派出责任心强、熟悉中小学开学工作的人员到各乡镇督查和指导开学工作,督促各中小学积极完成开学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和反馈开学工作情况,并做好开学工作总结,要求在2月20日前将开学工作情况书面报我局。为了及时了解各地开学工作情况,总结各县市区、各中小学开学工作经验,我局计划于2月9日至13日组织开学工作检查组(每县市区2人)分赴各县市区检查了解开学工作情况。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开学 工作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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