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教育动态 先进性教育 政务公开 教学研究 电化教育 招生考试 教师频道 学生频道 家长频道 教育论坛
安全教育 继续教育 教育法规 教学资源 课改专题 在线考试 教育图库 视频在线 招聘信息 学校网站 留言记事
您现在的位置: 贵港市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网 >> 政务公开 >> 教育人事 >> 政务公开正文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贵港市首届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市教育局 本站原创 (2004-6-2)

贵教发〔2004〕38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贵港市首届教坛明星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厂矿场学校:

为了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构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第二期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04]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贵港市首届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的第一线教师、兼课的学校领导(已被评为特级教师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

全市首届评选的名额:教坛明星10名,学科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300名(其中高中教师106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94名)。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基层单位推荐。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对照条件,评选推荐人选,并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后,群众无异议,向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推荐(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荐)。

2、县市区初评推荐。由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专家组初评,拟定上报名单,并在县市区范围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上报。

1)推荐名额分配:港南区、港北区、覃塘区各50名,桂平市112名,平南县100名,贵港高中15名,市江南中学15名,市达开高中10名,市民族中学8名,市职教中心10名,市直厂矿场学校5名。

2)被推荐人填报《贵港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另附)。

3)材料上送。县市区、市直学校于7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上送材料包括:

①《贵港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②个人材料,包括《贵港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学历证书、获奖(论文发表、著作)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无效);主要事迹简介一式7份。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1)根据个人材料和评选条件,评选出面试对象。

2)课堂教学能力考查。由市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对面试对象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查。面试对象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分学科按指定的教学内容上课,专家组评议(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术团体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者,可以不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查,直接进行综合评议)。

3)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4)报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审定。

4、公示初评结果。

5、市教育局发文认定、表彰、颁发证书,并在《贵港日报》公布。

五、其他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条件评选,确保评选质量。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评选,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的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3、不得向教师收取评选费,评选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或公务费中开支。

4、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港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明星评选条件

          2、贵港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册

 

 

                                  

                                  二○○四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坛明星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研室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5月8日印发

                                         (共印14份)


附件1:

 

贵港市骨干教师、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骨干教师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不良师德记录。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或以上学历水平,即小学教师具备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具有创新精神,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规律和教材教法,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在本校以上同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多次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有一定的知名度。

4、小学教师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初中和高中教师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6、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7、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过县(市、区)级(市直学校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其成果在本校及以上推广,取得一定成果,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教育报刊发表或学术团体评奖中获奖。

8、主动承担培养、带动、指导新教师任务,效果较好。

9、担任过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二、学科带头人条件

学科带头人除具备骨干教师条件中的1、2、6和8条之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或班主任工作有突出专长,效果明显,在全市同类学校学科教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学科教学理论,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教学质量高。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实验研究,所撰写的论文(报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组织的教育经验交流会上交流,数量较多。主编或参编过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参、著作。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三、教坛明星条件

教坛明星应具备学科带头人条件,在学科带头人中产生。

1、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学科专业水平、教学基本功在全市教师中出类拔萃,并得到公认。

2、教学成绩、教育效果、科研成果三者其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达到全市一流水平,并产生较大影响,在全区或全市有较高知名度。

    3、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优秀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荣誉称号之一者。

政务公开录入:cj    责任编辑:cj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分类信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