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教育局文件
贵教发[2006]111号
关于陆春勇等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港南区教科局:
你们报来陆春勇等19位同志申请教师资格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49号)以及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05]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认定陆春勇等15位同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附件: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 教师资格 陆春勇等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7月7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
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陆春勇 张连辉 杨品清 杨盛棉 李洪权 岑敬才
梁伟燕 岑顺廷 苏华菁 岑耀彬 周寒雨 李伟平
周勇标 吴富伟 梁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