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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贵港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2007-4-3  次  

贵教发〔200713

 

 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贵港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有关学校:

20062007学年度里,我市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涌现了一批学习目的明确、思想进步、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的中小学生。为了树立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62007学年度贵港市“三好学生”1500名、“优秀学生干部”500名、“先进班集体”38个、“优秀中学生”30名、“优秀小学生”30名(各单位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班集体;“优秀中学生”在这次推荐的“三好学生”中择优评选;“优秀小学生”在小学56年级在校生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 “三好学生”和“优秀中学生”的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初步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在同学中能起表率、示范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20062007学年度在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团委会或者班团学生组织机构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外,还应热爱集体,自觉为学校、班级、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其承担的学生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威信高,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该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并获得过县市区表彰。

(四)“优秀小学生”的评选条件

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言行举止在同学中能起表率、示范作用;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在思想品德、学科成绩或文艺、体育、创造发明、演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对“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禁弄虚作假,各学校要公开评选名额,充分发动优秀学生报名参加评选,方法上要戒除把评选指标分配到班或指定到人的简单做法,评选结果要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校内公示。

四、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程序

(一)评选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的办法,各中小学要在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县(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各县市区按分配的指标推荐,评选对象需要填写评选登记表。“优秀中学生”名额不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今年评选的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三区各推荐46名,桂平、平南各推荐810名,高中、初中各占半数,市直学校推荐名额另行通知),推荐的“优秀中学生”不需另填表格,但必须另附一份事迹材料。“优秀小学生”指标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11.5的比例上报推荐名单,“优秀小学生”推荐对象需填写评选登记表,不需另附事迹材料。

(二)评选程序

1.转发通知,各学校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

2.学生提出申请。

3.学校召开校务会议,审议申请人的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被推荐者填写评选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送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

5.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审议后,推荐报送市教育局。

五、材料填报要求
     (一)“贵港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小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45)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填表时用黑、蓝色墨水笔填写或用电脑打印。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学校在报送“贵港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小学生推荐登记表”及事迹材料的同时,还必须按《贵港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样本》(见附件6)要求汇总名单,汇总名单顺序与登记表的装订顺序一致,并发电子邮件(邮箱:jjk4573030@126.com),连同登记表及材料一起(各1份),于4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

120062007学年度贵港市“优秀小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2.贵港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3.贵港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贵港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 贵港市“优秀小学生”登记表

6.贵港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样本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学校  评选  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7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20062007学年度贵港市“优秀小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优秀

小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市直有关学校

1

160

33

52

10

4

港北

4

22

110

7

38

4

港南

4

26

105

9

33

4

覃塘

4

32

119

11

40

4

桂平

10

150

335

50

115

12

平南

7

120

288

40

95

10

合计

30

510

990

169

331

38

说明:1.各县市区指标包括县市区管理的所有公办、民办中学以及职中的指标;

      2.高中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2

贵港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党团员

 

所在学校

 

年级

 

班级

 

担任

职务

 

籍贯

 

 

 

 

 

 

 

所在学校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附件3

贵港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党团员

 

所在学校

 

年级

 

班级

 

担任

职务

 

籍贯

 

 

 

 

 

 

 

所在学校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