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教办〔2007〕200号
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
认定教学技能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直各二层机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部署,为了做好2007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将参加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人员的信息表、报名表(分学科)整理好,于10月16日送市教育局。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报名,报名时请填写好《2007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技能考试报名信息情况表》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在报名交款时交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过期不再受理。
4、注意事项:(1)报名参加教学技能考试的人员请自己把握好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条件。是否具备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不是报名考试的前提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负责组织报名者参加教学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2)报名时提交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张贴好同底小2寸照片一张,用于办理《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
二、教学技能考试收费:根据《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的标准收取。
三、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0日—21日
四、考试地点:贵港市高级中学
五、参加教学技能考试的人员,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申请任教的学科,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讲课内容,写好教案,并用16K张打印(一式四份),在教学技能考试时提交给学科专家组成员。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
2、教师资格认定技能考试信息情况表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