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
高中(含职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知
一、教学技能测试报名。需要进行教学技能测试的请于10月6日到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报名工作10月17日结束。高中教师资格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将于10月22日在贵港市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网公布。
二、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申请的期限内向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送验有关资料和表格,具体材料为: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及写上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本次刚检验完的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7、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在后面写上:姓名、申报学科名称),相片规格为:3cm×4cm,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以;如不需要进行教学技能测试,则交三张相片;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
属于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当年学校的招生计划;
2、录取名册;
3、教学计划;
4、课程设置;
5、教育教学实习鉴定材料;
属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2、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本次参加考试的无须提供,评委专家直接审核认定办提供的);
各单位集中向市认定办送验材料的时间安排为:
11月3日:市直学校、港北区
11月4日:民办学校、港南区
11月5日:桂平市
11月6日:平南县
11月7日:覃塘区
三、以上须知,请各知照,勿误为盼,过期自误。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办,联系电话:4573877。
贵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