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全面推行学校收费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减少财务人员1356人节约经费1220万元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等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贵港市中小学从2003年秋季期起在全面推行中小学收费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即实行“银行代收、钱票分离;以县为主,集中管理;分校核算,县管校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制度。学校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取消学校银行帐户,设立专职报帐员,负责编制学校资金使用预算方案,保管“报帐备用金”、将有效的支出发票集中到县教育核算中心报帐等。设立报帐员明显地减少了学校财务人员的数量,有利于提高人员的使用效益。据统计,全市共有公办中小学1416所,会计、出纳共2832人。实行学校收费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后,各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和各校报帐员只需1476人,减少1356人。按每人每年工资福利9000元计,可节约教育经费支出约1220万元。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编 200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