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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实行学生交费农行代收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
为了规范学校开学收费工作,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下发的《贵港市中小学收费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从今年秋季期起,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学校交费农行代收的办法。学生或家长凭学校出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当地指定的农业银行(营业所)交款,领取交款回执单,凭交款回执单到班级注册。当地农业银行(营业所)按照“随收随缴”的原则,直接将收费资金缴入县教育局教育财务核算中心预算外资金汇缴专户。离乡(镇)较远的小学,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委托学校报帐员代收,并及时将所收款存入当地农业银行(营业所),再由农业银行(营业所)转入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预算外资金汇缴专户。由于实行“银行代收,钱票分离”,学校不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现金,使搭车收费、另立项目收费、超标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根治,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学生入学的门槛,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编 200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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