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教报〔2003〕15号
关于要求下发《贵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贵港职业学院的决定》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办审批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布置会"的精神,按照我市创建贵港职业学院的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快创建贵港职业学院的步伐,迎接自治区专家组的实地评议,我们特草拟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贵港职业学院的决定》(代拟稿),如无不妥,请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
附件:《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贵港职业学院的决定》 (代拟稿)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设立 贵港职业学院 请示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6份) 贵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贵港职业学院的决定
(代拟稿)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我市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高中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布置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贵港市师范学校的基础上设立贵港职业学院,学院性质为公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校址在贵港市城北新区友谊大道西、新区一路北。 为保证新设立的贵港职业学院在教学设施等方面既有量的增加,也有质的提高,决定在2003年投入300万元资金作为贵港职业学院建设的前期启动资金,并按中共贵港市委常委会纪要(二届第4号)的决议,今后四年内逐年安排总额为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作为贵港职业学院的专项建设资金。 设立贵港职业学院,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为了做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状态迎接自治区的各项评审,决定成立创建贵港职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建辰(贵港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副组 [1] [2] 下一页 |